2歲童確診燒40度抽搐 染疫父奔急診卡車陣、警開道護送
  • A-
  • A
  • A+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2歲男童確診發燒,父親緊急開車送醫卻卡在車陣,急忙衝進派出所向員警求援。(圖/翻攝畫面)

▲2歲男童確診發燒,父親緊急開車送醫卻卡在車陣,急忙衝進派出所向員警求援。(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大雅區一名2歲男童,感染新冠肺炎居家照顧期間,突然發高燒至40度、全身抽搐,父親嚇得自行開車送醫,不料途中遇到塞車,車速緩慢,讓父親心焦不已,恰巧經過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前,父親急忙下車直奔派出所求助,員警眼見情況危急,二話不說駕駛巡邏車鳴笛開道,只花了10分鐘就抵達醫院。

員警開警車一路鳴笛,護送2歲男童到醫院急診,事後男童父親才告知,其實自己也確診。(圖/翻攝畫面)

▲▼員警開警車一路鳴笛,護送2歲男童到醫院急診,事後男童父親才告知,其實自己也確診。(圖/翻攝畫面)

員警開警車一路鳴笛,護送2歲男童到醫院急診,事後男童父親才告知,其實自己也確診。(圖/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18日下午1點許,一名王姓男子將車子開到四平派出所大門前,衝進派出所心急如焚向員警求援,表示車上2歲的兒子確診,在家高燒40度,出現抽搐,急得從大雅住處出發,前往中國附醫急診室,卻碰上假日車流雍塞,深怕孩子病情耽擱延誤就醫,希望員警能幫忙開道。員警一聽,立即開巡邏車協助護送,讓原本20分鐘的車程,縮短10分鐘,男童順利接受治療,只不過,王姓男子到醫院才告知,其實自己也確診,讓員警當場傻眼,回到派出所後立即清消,幸好經快篩確認沒有染疫。

確診父親帶著兒子外出就醫,有無觸法?對此,台中市衛生局回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若確診個案違規擅自外出,違反該法第43條第2項規定,按同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但考量個案係因其確診子女緊急就醫需求而外出,依照行政法第13條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將釐清相關佐證內容,確認個案是否為緊急危難狀況,再決定是否開罰。

 

看更多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 最新報導: https://bit.ly/37gsay1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防範新冠肺炎,外出時應配戴口罩、勤洗手,並遵循疾管署最新防疫指引。

※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延伸閱讀
精彩影音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