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領公費念醫沒下鄉!衛福部證實:陳其邁於民國87年已償還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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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衛福部表示,陳其邁已於民國87年償還公費生所領公費(圖/翻攝自陳其邁臉書)

▲衛福部表示,陳其邁已於民國87年償還公費生所領公費(圖/翻攝自陳其邁臉書)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18日開記者會,指控高雄市長陳其邁有「欺世盜名」之嫌,當年拿中山醫學院公費生資源卻沒履行下鄉行醫義務,質問陳其邁是否已賠償學費。對此,衛福部今(18)日特別為陳其邁主動發布新聞稿表示,陳其邁已於民國87年償還所受領的公費,並依當時規定免除服務義務;但醫事司表示,目前公費醫師需要完成完整訓練及服務共10年,制度已經改變,現行制度不是賠錢就可以了事。

衛福部表示,陳其邁醫師係為教育部培育的公費生,經查其已於87年償還所受領的公費,並依教育部規定已免除服務義務。

醫師司簡任技正呂念慈表示,國內的公費醫師制度是從民國64年開始實施,民國81年以前培育機關為教育部,民國82年迄今培育機關包含衛福部及退輔會,公費醫師應依各培育機關之規定,接受分發、訓練及服務,希望藉由提供醫學生公費補助,讓他畢業後可以分發到醫師人力不足地區或者醫師人力羅致有困難的科別服務,達成均衡醫師人力資源目的。

呂念慈表示,據了解陳其邁當時的公費醫師屬於教育部管理,陳其邁已於87年將公費生學費返還,依當時規定,經費返還後可拿回證書,並免除到偏鄉服務的義務。

呂念慈表示,民國105年起,衛福部醫事司開始執行「第二期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已規定公費醫師受訓與服務年分需滿10年,此外規定養成公費生與醫學系公費生,都不能再用賠錢了事,若沒有到偏鄉服務,醫學證書將被扣留。目前衛福部一年培育約100多名公費生,民國105年起執行的「第二期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預計將培育750位公費醫師,今年已經有首批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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