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補習班亂餵學童「聰明藥」 負責人因「這理由」獲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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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宜蘭縣某補習班負責人擅自提供學童施用「利他能」。(圖/翻攝畫面)

▲宜蘭縣某補習班負責人擅自提供學童施用「利他能」。(圖/翻攝畫面)

宜蘭縣某補習班疑似為了改善學童專注力、提高學習成效,竟然擅自提供學童施用「利他能」,該補習班負責人稱,是在家長知情下讓孩子服藥,而且只給過2名學童服用四分之一顆的微劑量,效果就很好。宜縣府確認有學童曾服用過該藥物,並通報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補習班負責人的犯罪動機是出於對學童的善意,且造成的危害也非重大,以緩起訴處分。

宜蘭縣衛生局表示,透過社安網追查發現,縣內有補習班疑似為改善專注力、提高學習成效,擅自提供少數學童服用少量藥品,但由於該藥品為處方用藥,而該補習班人員並未具醫師資格,卻讓學童服用「利他能」,也就是一般俗稱的「聰明藥」。

衛生局指出,「利他能」主成分為派醋甲酯(Methylphenidate HCL),過量使用會使中樞神經系統受到過度刺激,產生嘔吐、焦慮、反射亢進、肌肉抽搐、幻覺、心跳過速等症狀發生,因此須特別小心使用。

該補習班負責人應訊時辯稱,過去曾有學童因學業問題,服用利他能之後有顯著改善,因此認為服用利他能後可以增進學習效果,才開始提供給學童服用。

檢方調查後,認為負責人動機並非惡意,所造成的危害也非重大,認為負責人是一時疏失而觸法,經此教訓當有警惕,因此違反醫師法部分,予以緩起訴,期間為2年;另涉及毒品部分則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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