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9天連假能提前領藥?藥師全聯會:看錯「這1點」恐領不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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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藥師公會全聯會呼籲民眾,若連續處方箋的藥品即將在春節期間用完,於1月31日起請儘早前往社區藥局或醫療院所領取藥物。(示意圖/資料照)
藥師公會全聯會呼籲民眾,若連續處方箋的藥品即將在春節期間用完,於1月31日起請儘早前往社區藥局或醫療院所領取藥物。(示意圖/資料照)

再不到一個月就是農曆春節了,今年過年連假長達9天(2月14日至2月22日),連假期間部分醫院、診所與藥局可能調整營業時間,藥品物流配送也可能暫停。為確保慢性病患者的用藥需求不受影響,藥師公會全聯會呼籲民眾,若連續處方箋的藥品即將在春節期間用完,於1月31日起請儘早前往社區藥局或醫療院所領取藥物,避免因假期用藥中斷。

全聯會表示,春節前最常被問到:「我可以提前領藥嗎?」其實民眾只要記住一個原則,看家中的藥會不會在春節連假期間吃完,而不是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上寫的建議領藥日期,只要藥品確定會在年節期間用完,即可依規定於1月31日至2月13日間,提前領取下一次藥品備用,避免連假期間無法即時領藥。

全聯會發言人黃彥儒藥師進一步說明,實務上常見民眾誤以為,只要慢箋上標示的建議領藥日期落在農曆新年,就可以提前領藥。但事實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本來就已依規定,提前幫民眾把「10天彈性」算進去了,有些醫療院所才會在處方箋上標示可提前領藥日期作為提醒,如果再從這個日期往前推14天,就等於「已經提前,又再提前一次」,實際上可能變成提早近20幾天領藥,不僅不符年前提前領藥規定,也容易在藥局領藥時產生爭議,甚至白跑一趟。

他說,民眾只要花點時間檢視家中的慢性病藥品,確認是否會在春節連假期間吃完即可。若對藥量是否足夠、是否符合提前領藥條件感到不確定,也歡迎民眾提前走一趟附近的社區藥局,請藥師依實際用藥情形協助確認,避免自行推算錯誤而影響領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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