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藥水別倒馬桶!藥師揭「正確處理過期藥品方式」 亂丟恐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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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彭淇昀報導

農曆春節要到了,不少家庭開始進行年前大掃除,清理家中堆放已久的過期藥品或未服用完的藥物。不過,食藥署與藥師提醒,藥品並非都能隨手丟進垃圾桶,若處理方式不當,恐怕對環境或人體安全造成風險。

過期藥品不可隨便丟棄。(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過期藥品不可隨便丟棄。(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台灣年輕藥師協會常務監事周子鈞指出,一般常見的口服感冒藥,若已過期或不再使用,可直接交由清潔隊隨一般垃圾處理;但若是液體藥品,就需特別留意。像是眼藥水在開封後約1個月內未使用完,瓶口容易孳生細菌,建議直接丟棄即可,由於瓶身設計不易外漏,環境污染風險較低。

至於較大瓶裝的感冒藥水、咳嗽藥水或消毒藥水,則不建議直接倒入馬桶或水槽。周子鈞建議,可先準備夾鏈袋,放入咖啡渣、茶葉渣或報紙等吸水材料,再將藥水倒入袋中封口後,作為一般垃圾丟棄;空瓶清洗乾淨後,依材質分類回收。

針劑類藥品與部分特殊藥物的處理方式則更為嚴謹。包括胰島素注射筆、減重用腸泌素促效劑注射筆(瘦瘦針),以及抗癌藥、抗生素、荷爾蒙藥物與管制藥品等,皆應交回原開立藥品的醫院、診所或藥局回收。使用後的針頭需先拆下,放入堅固、有蓋的容器中,再交由醫療機構處理,避免刺傷他人。

此外,春節期間作息與飲食較不規律,慢性病患也常面臨「忘記吃藥」的困擾。周子鈞說明,若是每日服用一次的口服藥,可計算與原定服藥時間的間隔,若未超過12小時,可補吃一次;若已超過,則直接跳過,隔天照原時間服藥即可,不需補吃前一天的劑量。若是需隨三餐服用的藥物,則可依平時兩次服藥間隔的中間點判斷,超過中間點就不必補吃。

食藥署也提醒,年節常見的保健食品與進補食材,可能與藥物產生交互作用。以降血脂藥為例,若同時攝取含紅麴成分的保健食品,可能造成藥效加乘,增加肌肉痠痛甚至橫紋肌溶解症的風險;服用抗凝血劑者,則應避免當歸、長年菜、靈芝或銀杏等,否則可能提高出血機率。

今年春節連假長達9天,食藥署呼籲長期服藥的慢性病患者切勿自行停藥,若藥物即將在過年期間用完,可提前回診領藥。同時提醒民眾,假期中避免暴飲暴食與熬夜,維持規律作息,才能安心、健康迎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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