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到17歲可打疫苗第3劑?莊人祥:利弊得失需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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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莊人祥回應疫苗效期問題。(圖/指揮中心提供)

▲莊人祥回應疫苗效期問題。(圖/指揮中心提供)

12到17歲可打疫苗第3劑?還需再討論。指揮中心今(21)日公布國內新增98例新冠(COVID-19)確定病例,其中5例本土個案,多與嘉義婚宴群聚案相關。不過,我國疫情趨緩,民眾近日接種疫苗不如預期,國內各廠牌疫苗將在本週到年底陸續屆臨效期的問題;外界好奇,是否考量兒童或12到17歲青少年可打疫苗第3劑等方式來促進疫苗接種?

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回應,「利弊得失需一起討論」,本週四(3/24)會舉行專家會議討論。

指揮中心今(21)日公布國內新增98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5例本土個案及93例境外移入(42例為航班落地採檢陽性);另確診個案無新增死亡。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本土個案為2例男性、3例女性,年齡介於50多歲至60多歲。

莊人祥表示,從今(3/21)日到22、23日都會陸續有疫苗屆效,但莫德納今日屆效的2千多劑,今天應該會打完;AZ疫苗在3月31日約31.2萬劑屆效;高端疫苗則是在4月19日左右,才會有約1萬3千劑面臨屆效。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1)日上午在行政院擴大防疫會議中表示,國內各廠牌疫苗將在本週到年底陸續屆臨效期,指揮中心已經於3月17日函送地方政府衛生局屆效後處理措施,已配撥給地方政府的疫苗由地方衛生局依感染性事業廢棄物處理方式確實進行記錄與銷毀以及後續回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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