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醫療暴力!三總神內醫被打臉部受傷 院方、醫院協會齊譴責將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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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三總發生醫療暴力,今院方發文譴責暴力行為(圖/翻攝自三軍總醫院臉書)

▲三總發生醫療暴力,今院方發文譴責暴力行為(圖/翻攝自三軍總醫院臉書)

三軍總醫院一名顏姓醫師,日前於例行性巡房探視病人時,疑似因家屬要求醫師開立巴氏量表未果,雙方爆發口角後,竟遭揮拳毆打,甚至遭直接擊中臉部,造成顏面多處受傷。對此,三總也於今(1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相關事件院方已偕同醫師報警處理,並將尋求司法途徑嚴厲譴責醫療暴力行為;中華民國公立醫院協會也發文嚴厲譴責醫療暴力行為,呼籲主管機關對於在醫院逞凶者應立即依法究辦。

三軍總醫院今(10)日表示,神經內科顏醫師於日前進行例行性巡房探視病人解說病情時,遭家屬毆打導致頭部及顏面多處受傷,已由法制官陪同立即報警處理。此次醫療暴力事件,本院非常重視將尋求司法途徑嚴厲譴責醫療暴力行為,以維護醫療人員人身安全。

中華民國公立醫院協會也發文嚴厲譴責醫療暴力行為,呼籲主管機關對於在醫院逞凶者應立即依法究辦,並且希望社會大眾都能做全國醫事人員的後盾,共同維護就醫安全,並譴責任何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行為。

據《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規定,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法者可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依法也可協助排除或制止,並依《醫療法》106條3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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