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有定義!分4階照護治療 專家示警:沒吃完的藥避免給親友吃
  • A-
  • A
  • A+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王志中表示慢性「疼痛」有定義,分4階照護治療。(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王志中表示慢性「疼痛」有定義,分4階照護治療。(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疼痛容易被忽略。除了癌症所引起的疼痛外,專家提醒,超過3個月的非癌疼痛屬於「慢性疼痛」,成因較複雜,如有疼痛問題應就醫,積極找出病因,同時要遵循醫囑,將該次療程的藥確實服用完畢,否則某些藥品可能產生抗藥性;另外,應避免將未吃完藥品拿給其他親友服用,畢竟藥物的劑量、效期、交互作用與每個人的體質等,都不見得完全一致,應依正常醫療行為後照處方服用。

依據國際疼痛研究學會(IASP)定義,疼痛是一種令人不愉快的感覺及情感的體驗,通常由實際或潛在的組織損傷所造成。

奇美醫院麻醉科講座教授王志中表示,一般來說疼痛可分為癌症造成的疼痛,以及非癌症的慢性疼痛。癌痛係因癌症所引起的疼痛,大致可分為腫瘤侵犯造成、腫瘤檢查或治療造成、尚未被識別的因素造成,不同的癌症可能有不同的疼痛原因及疼痛表現。因癌痛會同時影響人的身體、心理及人際支持力,因此在治療癌痛時,以緩解疼痛、恢復生活功能、提升生活品質為照護目標。

非癌慢性疼痛(慢性疼痛)係指超過3個月的非癌疼痛。王志中說其造成的原因較複雜,在起始時,可能是因軀體、內臟或由神經系統受到傷害所引起。後來加入了許多其他因素共同促成疼痛的慢性化,包含身體(原有的疾病及其他共病症)因素、心理(精神、情緒、心靈)因素及人際(家庭、朋友、社會)支持力不足等因素。治療的策略應針對慢性疼痛形成的原因,以多面向照護方式,方能達到最佳療效。

王志中指出,國際上依照慢性疼痛病情治癒難易程度,區分為「由病人進行自我疼痛管理、加入非藥品治療、再加入非類鴉片藥品治療、跨領域團隊介入及使用類鴉片止痛劑」等4個階梯的治療模式,並以第1階的「病人自我疼痛管理」最重要,可透過自我復健或運動,或瑜伽、太極、正念等紓壓活動,搭配自我照護。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建議病人或照顧者,可透過衛福部委託奇美醫院編撰的「癌症疼痛照護衛教手冊(民眾版)」與「非癌慢性疼痛照護衛教手冊(民眾版)」,查詢相關資訊。但如果疼痛未改善,應就醫尋求協助。

延伸閱讀
精彩影音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