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竟出人命!美女醫提「2疑點」:會害人賠上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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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春美/台北報導

醫師黃宥嘉表示,醫美過程若需要麻醉,卻無麻醉專科醫師在場,也違反規定。(示意圖/Pixabay)

▲醫師黃宥嘉表示,醫美過程若需要麻醉,卻無麻醉專科醫師在場,也違反規定。(示意圖/Pixabay)

一名女子昨(7日)在北市南京東路的醫美診所進行醫美時,在麻醉後血氧濃度不穩,急送大醫院搶救仍不治。然而,事件中的吳姓女醫的學歷都付之闕如。醫師黃宥嘉今表示,她查閱該診所或其他醫院都看不到該醫師的學歷,「公開醫師、牙醫的學歷,才能維護民眾醫療知與選擇的權利!」此外,該案中除了吳姓女醫外,並無麻醉專科醫師在場,也違反規定。

桃園一名邱姓女子(49歲)7日前往北市南京東路醫美診所進行電波拉皮時,因麻醉血氧濃度不穩,緊急送往馬偕醫院搶救,最後仍宣告不治,而執行該療程的吳姓女醫師及助理等人已被帶到派出所製作筆錄。

該連鎖診所官網顯示,醫師團隊共有40多位,有些醫師有列出學歷,有些則無。此次麻醉過程致死事件中的吳姓女醫,在其簡介中,雖然經歷豐富,曾任長庚、北醫、萬芳皮膚科醫師,但未列出其大學醫學系學歷。

眼科醫師黃宥嘉今(8)日中午在其臉書表示,她看到這則電波拉皮出人命的新聞後,去查閱出事醫師的學經歷,但無論是該診所或是其他醫院(她查長庚皮膚科),都無法看到學歷,只有一堆「輝煌」的經歷,例如醫美認證。她直呼,「公開醫療院所醫師、牙醫師的學歷,刻不容緩,才能維護民眾的醫療知與選擇的權利!」

此外,她表示,根據新聞報導,事發後警察局問訊筆錄者中,沒有麻醉專科醫師在場,非《特管法》8大項不需要麻醫,但麻醉施行醫師不可和操作醫師為同一人。所以不管該皮膚科醫師有無麻醉科醫師執照,只要沒另一個醫師打麻醉就不行了!」

黃宥嘉表示,在大家靜待法醫結果之前,(而且不確定是否會有,看家屬),民眾應問該診所有沒有收麻醉費用?有沒有收了錢沒有聘請麻醉科醫師?有沒有不告知病人(客人)沒有麻醉科醫師是可以省錢但會賠上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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