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黃韻璇報導

台中市梧棲區一家廚餘養豬場近日爆發全台首例本土豬隻非洲豬瘟(ASF)確診案例,食安危機震撼全台,中央與地方積極投入防疫阻止疫情擴散,然而近期網路上卻出現「最近不要吃豬肉」的謠言,對此,衛福部食藥署也闢謠,強調「非洲豬瘟不會傳染給人類,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且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
食藥署指出,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不會感染人類。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資料,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加熱56℃70分鐘、60℃20分鐘後不活化,或加熱70℃立即不活化。
食藥署也說明,國內屠宰場均設有駐場獸醫師於屠宰前後逐隻檢查,肉品出場前均經屠宰檢驗合格,食藥署則嚴格把關食品衛生與市場流通安全,提醒民眾不要食用來路不明的肉品,只要購買來源清楚、符合規定的市售豬肉,品質安全可靠,可放心食用,呼籲民眾不用恐慌,
至於人吃了染非洲豬瘟的豬肉會怎樣?會不會藉由糞便傳播病源?農業部指出,非洲豬瘟病毒能存活於大範圍酸鹼值中,根據研究,非洲豬瘟病毒於無蛋白質的環境中可存活於pH 3.9~11.5,超過此範圍將於數分鐘內被殺死,然而人體胃酸其pH值介於1.5~3.5,已超過非洲豬瘟病毒耐受酸鹼值範圍。又非洲豬瘟並不會感染人類,因此,人類吃入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的食物,病毒不會經消化道粘膜進入體內繁殖,在胃酸及消化道酵素作用下,非洲豬瘟病毒絕大多數會被殺死,很難在糞便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
此外,食藥署也提醒,若食品業者刻意使用病、斃死豬肉,該等肉品本質上即屬變質物品,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故如以該等物品作為食品原料,屬於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變質」或腐敗者,得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