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外食小心!食藥署稽查外送平台餐飲「4家不合格」人从众、六扇門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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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地方衛生局稽查「美食外送平台合作之餐飲業者」。(圖/食藥署提供)
地方衛生局稽查「美食外送平台合作之餐飲業者」。(圖/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今(17)日公布「114年度美食外送平台暨雲端廚房餐飲業稽查專案」結果,針對與美食外送平台合作的餐飲業者,基隆的「人从众厚切牛排」1件紅茶腸桿菌科超標;基隆的「川崎拉麵」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不符規定;台南「早安美芝城(西門概念店)」產品責任保險不符規定、台東「六扇門時尚湯鍋」基因改造資訊標示不符規定,已開罰。

114年度美食外送平台暨雲端廚房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114年度美食外送平台暨雲端廚房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因應國人飲食型態轉變及餐飲運輸服務業興起,國人使用網路美食外送平台APP訂餐日益頻繁,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食藥署已於108年9月19日訂定「網路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亦於114年6月4日公告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增訂外送平台業者之衛生管理規定,業者應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法令。

為督促平台業者、合作之餐飲業者、外送服務員落實品質及衛生管理,食藥署於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度美食外送平台暨雲端廚房餐飲業稽查專案」。本次專案分別針對「美食外送平台業者」、「美食外送平台合作之餐飲業者」、「雲端廚房業者」、「美食外送平台外送服務員」進行查核。在美食外送平台業者部分,共稽查6家,於食品業者登錄、定型化契約及消費者申訴處理流程等查核項目均符合規定。

另針對美食外送平台合作之餐飲業者及雲端廚房業者,共計稽查343家,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初查主要缺失有從業人員個人物品未專區存放、食品從業人員未依規定體檢、作業場所不潔等,經所轄衛生局限期改正後,皆複查合格。查核相關菜單及食品標示,查獲2家業者標示不符規定,另查獲1家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由所轄衛生局依法裁處共計新台幣9萬元。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說明,違規業者包括基隆市「人从众厚切牛排」的1件紅茶,初抽檢出腸桿菌科350CFU/mL,複抽驗檢出腸桿菌科850CFU/mL(限量標準為10CFU/mL),衛生標準抽驗不合格,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

另基隆市「川崎拉麵」的豬肉原料原產地標示不符規定,原產地來自巴拉圭,業者卻標示加拿大, 依違反食安法裁處2萬元;台南「早安美芝城(西門概念店)則是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裁處3萬元。而台東「六扇門時尚湯鍋」把店內使用的玉米筍標示為「基改食品」,但玉米筍並沒有基改品種,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裁處4萬元。

食藥署表示,食品業者倘標示不實,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公告應投保之食品業者,倘經查獲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則可依食安法第13條暨第47條第5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中央及地方衛生機關將持續執行衛生稽查,倘查獲違規事項,則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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