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藥單寫「媽媽是婊子」!醫院挨罰6萬 提告結果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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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春美/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帶兒子去衛福部立基隆醫院看診,未料在過敏史看到備註寫著「媽媽是婊子」(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一名女子帶兒子去衛福部立基隆醫院看診,未料在過敏史看到備註寫著「媽媽是婊子」(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衛福部立基隆醫院2024年發生民眾領藥單被註記「媽媽是婊子!」事件,引發外界譁然,後院方查出是一名心情不好的藥師所為,基隆市府指出院方有2大疏失,依《醫療法》裁罰共6萬元,基隆醫院提起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院方敗訴,可上訴。

此案源於2024年4月24日,一位婦人帶6歲兒子到基隆醫院就醫,驚見藥單的「過敏史」欄位,被寫著「媽媽是婊子!」婦人拍照PO網,引發網友熱議。院方揪出闖禍藥師,藥師稱因生活與工作不順、情緒失控所為。藥師被記2大過,並主動請辭。

基隆市府衛生局調查後認定,基隆醫院對所屬醫事人員管理有疏失,裁罰該院5萬元;病歷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機制也有重大疏漏,另裁罰1萬元並限期改善,可連續處罰。

基隆醫院向衛福部訴願抗罰失敗,提告要求撤銷基隆市府的裁罰,主張已落實員工教育訓練、善盡督導所屬醫事人員義務,本件藥師個人脫序行為,無關執行藥師的業務,不在院方督導範圍內。

院方聲稱,涉案藥師對領藥單有註記權限,註記的內容不當,但註記的行為不違反《電子病歷管理辦法》,院方事後已懲處涉案藥師,加強宣導職員善盡職務,並調整優化資訊系統相關功能。

基隆市政府強調,關於督導所屬醫事人員執行業務,醫療機構不能置身事外,基隆醫院是部立醫院,負擔重大公衛責任,更應落實督導,維護就醫安全與醫療品質,民眾領藥單被寫「媽媽是婊子!」院方電子病歷系統竟看不出是誰寫的,均構成《醫療法》禁止的違章行為。

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基隆市府依違反《醫療法》等裁罰基隆醫院5萬、1萬元,並限期改善,處分並無違誤,因此判決駁回,基隆醫院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