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為遏止電子煙氾濫及其淪為新興毒品載具,衛福部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大幅提高相關罰則。國健署長沈靜芬今(25)日表示,此次修法除持有違法電子煙將依法沒入外,持有行為的行政罰鍰也將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希望發揮更強的嚇阻效果。待法案完成立法院審議、總統公布後,預計將設置1個月緩衝期,並規劃電子煙自動放棄及回收機制,讓持有者能主動繳回違法產品,避免觸法。
行政院會今日將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電子煙相關罰則。沈靜芬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針對製造、輸入、販賣及供應電子煙等行為,修法後將依違法情節、危害程度及數量等因素,納入刑事責任規範。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另外,持有電子煙者,罰鍰金額將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
沈靜芬說明,待法案完成立法院審議、總統公布後,預計將設置1個月緩衝期,期間不會立即開罰,並規劃電子煙自動放棄及回收機制,讓持有者能主動繳回違法產品,避免觸法。新法正式上路後,若仍持有或使用電子煙,將依規定裁罰。
至於外界關注執法人力是否足夠,沈靜芬指出,中央每年均編列相關預算補助地方衛生局執行稽查業務,近年因指定菸品管理及電子煙查緝需求增加,稽查量確實提升,雖然稽查人員比較辛苦,但是都有足夠的預算,衛生局也有足夠的人力。
沈靜芬強調,修法重點並非要讓單純持有電子煙的年輕人面臨刑責,而是希望透過提高罰鍰及加重上游供應鏈處罰,讓民眾認識電子煙的危害。研究顯示,電子煙不僅可能含有致癌物質,也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對於仍在發育中的青少年腦部更可能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呼籲民眾切勿因好奇而接觸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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