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節食品抽查!北市衛生局揪名店「糬於你」麻糬、花生粉都出包
  • A-
  • A
  • A+
加入Google首選加入Google首選
請點選打勾將「祝你健康」設為首選來源,在Google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記者 台北報導

 

北市衛生局日前進行食品專案抽驗,位於北市金山南路的麻糬名店「糬於你」的麻糬跟花生粉都不合格。(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日前進行食品專案抽驗,位於北市金山南路的麻糬名店「糬於你」的麻糬跟花生粉都不合格。(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農曆九月九日重陽節即將到來,不少人會準備麻糬、麵線等傳統美食。北市衛生局日前進行食品專案抽驗,位於北市金山南路的麻糬名店「糬於你」的麻糬跟花生粉都不合格,前者被驗出防腐劑、後者被驗出總黃麴毒素與赭麴毒素A,衛生局已命販售場所下架案內產品,並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重陽節是屬於全國長輩的日子,跟除夕、清明節、中元節並稱四大祭祖節日的重要節日,主要傳統美食包含重陽糕、壽桃、麻糬、豬腳麵線等來象徵好兆頭。北市衛生局日前進行市售重陽節食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賣場、超市、餐廳等,共計抽驗20件,檢驗結果2件不符合規定(詳如抽驗名冊),不合格率10%,其餘均符合規定。

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此次共計抽驗20件重陽節相關產品,包含2件滷豬腳、8件糕點製品、3件麻糬、3件花生粉及4件麵線製品,依產品種類檢驗食品中微生物、食品添加物及真菌毒素。

檢驗結果1件麻糬檢出防腐劑去水醋酸:0.29 g/kg (標準:不得檢出),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7條第9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應予沒入銷毀;1件花生粉檢出總黃麴毒素:8.1 μg/kg(標準:4 μg/kg)及黃麴毒素B1:5.3 μg/kg(標準:2 μg/kg),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應予沒入銷毀,已移請產品來源轄管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北市衛生局115年重陽節抽驗結果不符合規定名單。(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115年重陽節抽驗結果不符合規定名單。(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去水醋酸是一種防腐劑,可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不得添加於上述4種乳製品以外製品。另外,臺灣氣候高溫潮濕,花生及其製品等食材容易受真菌毒素汙染,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應選擇信譽良好之廠商,購買時確認包裝完整無損毀及發黴;開封後應儘早食用完畢,可保存於乾燥陰涼環境或存放冰箱低溫保存,降低黴菌滋生。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