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可「合法販售」卻未見產品資訊?民團批資訊不透明 國健署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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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加熱菸10/11開賣倒數 民團轟「品項不透明」:第一線人員霧煞煞。(圖/記者蔣季容攝影)
加熱菸10/11開賣倒數 民團轟「品項不透明」:第一線人員霧煞煞。(圖/記者蔣季容攝影)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上月正式有條件通過2家加熱菸業者、共14個品項可以上市販售,最快10月上市。衛福部長石崇良近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已通過條件的加熱菸陸續在10月下旬會上市,至於電子菸仍全面禁止;並透露近期會修正《菸害防制法》,上次僅針對使用電子菸者開罰,未來「持有者」也將一併開罰。不過,對於何時公開2家業者14項產品資訊?國健署則表示,照理應該是上市前公布。

衛福部今年9月時陸續宣布美國、日本2家業者可以上市加熱菸,台灣拒菸聯盟9日舉行記者會表示,2家業者預計分別於10月11日及10月19日後公開販售,怒批未來將新增超過14萬年輕人加入吸菸行列,並喊話「品項不透明!」政府到底核准什麼品項的加熱菸及載具,「連第一線執法的各縣市衛生稽查至今仍霧煞煞。」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衛福部接連7月到9月說法丕變,從7月上旬並非國健署審查緩慢,而是菸商繳交資料不積極;7月底突然公布美、日兩大跨國菸申請的18個品項(含組合元件)均通過上市審查,但又告訴媒體仍在與業者溝通包裝等事宜,最快半年後才可上市販售;9月中旬突然又宣布「美國與日本加熱菸10月11日、10月19日後即可開賣」。讓外界好奇相關資訊何時揭露。

對此,記者詢問國健署,什麼時候會公告2業者14項產品資訊?國健署回應,照理應該是上市前公布。加熱菸上市後,將比照一般菸品管理,依菸害防制法第 11 條及菸品資料 申報辦法規定,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菸品相關資料,相關菸品品項名 稱、成分、添加物、排放物及其相關毒性資料等,可於「菸品成分資料網」 公開查詢。

石崇良本週出席乳癌衛教記者會時則表示,菸害防制法是一開一禁,有條件同意加熱菸,但嚴禁電子菸。目前將加熱菸視為指定菸品,必須經過健康風險評估、許可後才能販賣,電子菸則是類菸品,絕對不能販賣。他並提到近期會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上次修法時只罰到電子菸使用者,導致「我拿著電子菸,我不吸,你就對我沒辦法」。因此此次會將「持有者」也納入開罰對象,修法之後就會進入加味菸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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