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黑心混油再現!橄欖油標示新制29則意見「業者有雜音」食藥署2次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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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台北報導

 

食藥署指出,橄欖油標示新制仍會在2027年7月上路。(示意圖/資料照)
食藥署指出,橄欖油標示新制仍會在2027年7月上路。(示意圖/資料照)

國內年初爆發橄欖油黑心混油事件,為防範食用油標示不實及攙偽假冒,衛福部食藥署今(2026)年6月預告橄欖油標示新制,將依製程及品質分為6類,標示新制近日屆滿,共收到業者及公協會等29則意見,關注可否標示純、100%、頂級、冷壓等字樣,未來將辦理第2次預告。實施日期預計仍維持2027年7月1日。

檢調偵辦融琦國際、源樂國際2家公司涉嫌將少量義大利進口橄欖油,以低價芥花油混充後,不實標示「原產地:義大利」、「100%PURE橄欖油」,再賣到餐廳、食材批發商等,不法獲利超千萬。台北地檢署上月14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2公司負責人、員工等4人。

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預告訂定「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市售橄欖油品品名未來應依定義及分級清楚標示為:特級初榨橄欖油(extra virgin olive oil)、初榨橄欖油(virgin olive oil)、精製橄欖油(refined olive oil)、橄欖油(olive oil)、精製橄欖粕油(refined olive pomace oil)、橄欖粕油(olive pomace oil)。新制草案明定須依製程與品質標準標示。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視察林蘭砡表示,預告8月11日期滿,陸續接獲業者、公協會等提出的意見,共計29則,主要包括適用範圍、品名標示方式、品質指標訂定及是否給予緩衝期等,刻正針對意見實質內容逐項研析。橄欖粕油不得標示為「橄欖油」,以及品名字體大小須一致等規定,目前尚未接獲反應意見。

她說,業者提出多項具體疑問,包括這6類品名是否為「法定品名」?有關橄欖油品名規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與我國國家標準(CNS)是否一致?品名前後是否可另加註品牌、產地、「純」、「100%」、「頂級」、「冷壓」等敘述文字。食藥署目前正綜整各界所提出之意見,將再參考Codex品名分類,並研議增訂品質指標,因此,將再辦理第二次預告。

林蘭砡說,現正綜整各界提出的意見,後續將參考Codex品名分類,並研議增訂品質指標,再辦理第二次預告;實施日期預計仍維持2027年7月1日,並以產製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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