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感染定義出爐!羅一鈞:須符合3個月內「這2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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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羅一鈞回應二度感染專家討論情況。(圖/指揮中心提供)

▲羅一鈞回應二度感染專家討論情況。(圖/指揮中心提供)

國內新冠疫情仍未大幅降溫,今(21)日仍新增56339例本土個案,且近期有許多確診後3個月內再度快篩陽性,衍生出不少爭議。為此,指揮中心上週召集專家會議討論「二度感染」定義,並表示依各國定義不同,美國是規範在90天或3個月以上才當二次感染,歐洲是60天,針對1到3個月相關文字修訂會再討論,不是說1到3個月內再出現症狀就是二度感染,至於要參考PCR或定序結果,都有專家提出,意見彙整後會再行公布。

外界好奇,新冠二度感染定義是否已拍板?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代理發言人羅一鈞今表示,目前專家初步共識,須符合症狀惡化、檢驗條件須有抗原快篩陽性或PCR陽性Ct值小於27等「2條件」,就符合重複感染定義,但詳情會盡快修訂後再跟大家公布。

指揮中心今日公布國內新增56,404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56,339例本土個案及65例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新增115例死亡。

媒體在疫情記者會上問到,我國BA.4、BA.5目前是否有比較嚴重個案?以及二度染疫定義是否出爐。羅一鈞表示,以目前我國境外所攔截到BA.4、BA.5個案,都是無症狀或輕症,目前沒有中重症個案;而以國外來看,出現BA.4、BA.5個案後,重症並沒有增加,甚至有些研究來看甚至症狀比BA.1、BA.2輕微,大家不用擔憂。他說,BA.4、BA.5變異株主要是傳播力比較廣、可能重複感染,或突破性感染狀況,倒是不會增加重症機率。

至於二度感染部分,羅一鈞說已彙整專家意見,「目前共識以症狀、臨床上操作檢驗等條件來定義重複感染病症:一、需症狀惡化,二、檢驗條件須有抗原快篩陽性,或PCR陽性Ct值小於27,就符合重複感染定義,不用再基因定序感染判定。」他說,後續有需要者,再由醫療院所送檢體到我們這邊定序,來進一步檢視是否有新變異株。定義目前因後續仍有通報系統、申報碼等配套措施須修訂,會盡快修訂後再跟大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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