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出國限制!工會告台大醫院「一審敗訴」 院長回應:我出國也要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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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會後簡短受訪。(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會後簡短受訪。(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不滿台大醫院以內規方式要求員工出國前須經醫院審查,向醫院提出訴訟,今(16)日一審判決出爐敗訴。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今出席「胃癌、大腸癌防治模式 榮登JAMA醫學雜誌新篇章 台灣公衛預防醫療新策略10年有成記者會」會後受訪表示,對判決結果不予評論,但強調是考量醫院輪班工作的特性,不可能說想出國就出國,直言「我自己當到院長,也是出國前3個月報備。」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今日發出聲明表示,本件爭議案緣自2023年4月17日,台大醫院以院長信的形式倏然發布公告,表示為籌備緊接而來的醫院評鑑,將暫緩同年5-7月期間一切出國申請,形同對院內全體員工頒訂「出國禁令」,恣意侵害員工基本權益的跋扈態勢,一時之間引發譁然。

後續,在工會介入處理下雖院方於兩日後撤除評鑑期間「出國禁令」,然而,針對員工出國的不當審查管控機制,卻依然存在於院內「員工申請出國應行注意事項」規章中,包含全院員工須於出國前載明出國地提出申請,經院方審查通過後才可出國,倘若未依規定完成程序,將被提送院內考績委員會懲處等嚴厲處分。

吳明賢(左五)今出席「胃癌、大腸癌防治模式 榮登JAMA醫學雜誌新篇章 台灣公衛預防醫療新策略10年有成記者會」(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吳明賢(左五)今出席「胃癌、大腸癌防治模式 榮登JAMA醫學雜誌新篇章 台灣公衛預防醫療新策略10年有成記者會」(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工會決議依勞動事件法正式向台大醫院提起不作為訴訟,訴請法院將「員工申請出國應行注意事項」中之不法審查條款予以排除侵害。本件訴訟案於今年1月31日首次開庭,歷經260日的漫長審理過程後,台北地方法院已於今日(10/16)上午作成一審判決,判決主文為:「原告之訴駁回」,即工會一審敗訴。

對此,工會發表三點聲明如下:

一、對本次判決結果表達深切遺憾

二、對會員、律師及社會各界的支持表達由衷感謝

三、續行上訴捍衛醫療人員人身自由及自主休假權利

工會表示,就將採取上訴等一切作為續行爭議,堅守捍衛醫療人員人身自由及自主休假權利,同時深切期盼醫療產業內長年被厚重陰霾所壟罩的勞動職場環境,在基層勞工持續集結及起身行動之下,能持續撥雲見日,促進我國醫療體系安穩健全之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