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盼避風港機制「違規菸品廣告1天內下架」預告太短 國健署延到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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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國健署長吳昭軍談《菸害防制法》草案進度。(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國健署長吳昭軍談《菸害防制法》草案進度。(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衛福部國健署上週二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草案,新增對網際網路的管理,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在接到主管機關通知後24小時內下架違規菸品廣告,草案預告期為七天。但由於外界有意見認為預告期過短,國健署長吳昭軍今(13)日表示,已延長預告期至18日。另,網路平台業者盼設置「避風港機制」,要求在特定區域內不受管理,但實務上較難實現。

《菸害防制法》新法自2023年3月上路,明定全面禁用電子煙、納管加熱菸,且包括加熱菸在內的「指定菸品」,需要通過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後,方可上市販售。不過電子煙、未經核准的加熱菸仍可看到在市面上流竄。

衛福部本月4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針對電子煙及未經核准上市的加熱菸,增訂沒入銷毀物品的規定,未來違法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使用行為的業者或民眾個人,除了有罰鍰,所有違規產品也要一併沒入銷毀;另外,未來網路平台業在接到通知24小時內要下架違規菸品廣告,違者高可罰新台幣200萬。為盡速遏止違法菸品亂象,國健署特別將本次預告期縮短為7天,盼各界支持。

吳昭軍今日於立院衛環會受訪表示,原定的7天預告期因為多方反應過短,已獲行政院同意延長一週,已延長至18日。至今已收到約300多份意見,多數反映支持將電子煙販賣行為納入沒入範圍,且反煙團體認為「持有」電子煙也應該沒入。而在網路管理部分,部分業者表示境外網站的管理困難,且責任界定不清,對於預告期過短及缺乏事先溝通表達關切。

吳昭軍強調,雖然網路業者希望建立「避風港機制」,即在特定範圍內的行為不受管制,但國健署認為這樣的提案在實務上運行不論是民間團體還是政府都難以接受,會跟平台業者釐清問題,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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