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升級!醫美診所「需納評鑑」醫美醫:千家診所受影響 醫師恐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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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衛福部預告修正「特管辦法」全面收緊醫美執業門檻。(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衛福部預告修正「特管辦法」全面收緊醫美執業門檻。(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為解決近年醫美亂象頻傳,衛福部日前預告修正特管辦法,要求所有醫師必須完成2年的畢業後的一般醫學訓練(Post-Graduate Year,PGY)、亦即住院醫師訓練才能從事醫美,已執業醫師也得補訓。衛福部再加碼,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1)日證實,最新修法草案還將針對抽脂、削骨、拉皮等最高風險的醫美手術,不但限定執行醫師的資格,還將比照醫院,進行診所評鑑,為民眾的生命跟權益把關。不過此舉引發醫美醫師反彈,認為衛福部修法程序粗暴,高喊受影響多達千家診所、波及萬人生計。

衛福部日前正式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特管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將光電治療、針劑注射等醫美處置納入更嚴格管理,未來必須由完成PGY並修畢32小時課程的醫師才能施作;醫學美容手術更限定由外科系專科醫師執行,且規定在新法上路後三年內得完成補正。估受影響約600人。

「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今日發出「多項制度缺乏公共討論、恐衝擊急診量能與病患安全」聲明,認為本次特管辦法修法程序粗糙。缺乏透明度、公聽與討論不足,內容涉及評鑑制度、急診人力與後送管理等重大變革,若倉促通過,將對民眾醫療安全造成長期影響。並提出以下四大疑問,盼主管機關正視醫界意見。

一、公告期被縮短 缺乏「預告 → 收意見 公告」的完整程序

二、評鑑制度名義多元、實際單一,恐形成實質壟斷

三、急診醫師轉任醫美過於容易 恐進一步加速急診量能流失

四、後送契約不該凌駕專業判斷,建議整合既有緊急醫療體系

其中,本次修法公告僅30日,理由為「強化美容醫學管理、保障民眾安全」,卻未說明「急迫性」或「特殊情況」,程序上難以服眾。醫學會進一步表示,修法前,急診醫師與其他專科醫師均可依法轉任醫美;修法後,卻對部分專科(如家醫科)設下更高門檻,而急診專科卻仍被保留較大跨足空間,等同於在制度上形成「只鼓勵急診、排除其他專科」的不對稱設計。在急診人力本已嚴重短缺的前提下,此舉恐加速急診醫師流向醫美市場,不利於急診量能維持與醫療體系穩定。

形體美容外科醫學會常務理事邱正宏醫師指出,此次預告修法未與相關醫學會討論,也未彙整專業意見,且僅給30天意見期,明顯不符「行政程序法」對非急迫性公告應有60天預告期的規定。新法若真上路,全台至少千家醫美診所首當其衝,不只醫師而已、連同診所工作人員及其家庭,波及的是上萬人的生計。

他說學會不反對管制,提升醫美產業品質及病人安全是大家共同目標,但用的方式要合理,特管辦法八年前第一次修法時,還有找大家來討論,此次卻是零對話、粗暴修法,認為程序上不正義。

再者,新規要求執行特定醫美手術的醫美診所要經過認證,同樣不合理,他說「誰能保證通過認證者一定安全?」且只有醫策會一家負責認證,如果新法上路二年內,沒有辦法全部通過認證,是不是全部都得關門?他強調,其實自己的診所早已通過認證,但這是「大多數會員」的心聲。

邱正宏說,過去多起醫美事故的執行醫師都有專科資格,把PGY當成限制反而失焦。「真正保障病患安全的,是每一位做美容醫學手術的醫師都要會急救。」建議政府應要求醫師具備急救能力;學會正彙整理意見,將在預告期間內提出,下週二立法院預計由王正旭委員召開協商會議,學會也會正式到場反映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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