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今年50多歲的王小姐平時作息規律,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她在43歲時因乳房偶發抽痛感,且兩側大小不一,就醫確診「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醫師提醒,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佔比高達七成以上,應在5至10年的標準荷爾蒙治療基礎下,於術前「前3年黃金防護期」主動出擊,透過醫病共享決策(SDM)評估是否加入加強型輔助治療,對抗復發危機。
台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陳芳銘表示,台灣乳癌好發年齡約在45至65歲之間,相較歐美發病年齡更為年輕。晚期轉移性乳癌的治療目標是與癌共存;但早期乳癌的治療目標是「治癒」,目前台灣乳癌每年死亡人數約3000人,期盼每年能多挽救1000條人命。
標準的早期荷爾蒙陽性乳癌治療在術後或化放療後,病友需要接受長達5至10年的標準荷爾蒙藥物治療。許多病友常有「熬過5年就能抗癌畢業」的迷思,但真實數據顯示,高達5成的復發是發生在治療的5年之後,形成不容忽視的「長尾復發」風險。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乳房醫學中心主任郭玟伶提醒,荷爾蒙陽性乳癌初期發展較慢,但癌細胞具備「休眠機制」,會進入沉睡狀態躲避標準療法,待環境合適時再甦醒。臨床上,荷爾蒙陽性乳癌術後的前3年,正是介入治療、阻斷休眠癌細胞的關鍵時刻。病友應把握這段最適合治療的黃金期,透過加強輔助治療為自己建構起專屬的「前3年黃金防護期」,積極降低未來的復發風險。
郭玟伶也特別點出隱形風險的盲點,研究顯示,即便是無淋巴結侵犯的早期荷爾蒙陽性病患,每5人仍有1人可能面臨復發。必須綜合評估多項危險因子,例如腫瘤直徑超過2公分、年紀較輕(小於40歲)、細胞分裂指數Ki-67達20%以上和腫瘤細胞分化第3級等生物學特徵,才能精準找出隱形的復發危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