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2周才回收「144人疑染A肝症狀」 台中2家好市多遭重罰200萬
  • A-
  • A
  • A+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好市多台中2家分公司,延遲2周以上才通知會員回收有毒的A肝病毒莓果,且未主動通報,台中市衛生局祭出重罰,2家分店各開罰100萬元。(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好市多台中2家分公司,延遲2周以上才通知會員回收有毒的A肝病毒莓果,且未主動通報,台中市衛生局祭出重罰,2家分店各開罰100萬元。(圖/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知名美式賣場好市多的綜合莓果染A肝病毒風波越滾越大,經食藥署抽驗,於4月10日檢驗出A型肝炎病毒,好市多台中兩家分公司接到總公司通知,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未依食安法規定,主動向衛生局進行通報,台中市政府針對兩家分公司依法重罰各100萬元罰鍰,合計裁罰200萬元。

台中市2家分公司4/11接獲總公司通知,將A肝病毒莓果下架,卻拖到4/28才通知會員回收,也未主動通報衛生局,嚴重違反食安法。(圖上/台中市衛生局提供,圖下/資料照)

▲▼台中市2家分公司4/11接獲總公司通知,將A肝病毒莓果下架,卻拖到4/28才通知會員回收,也未主動通報衛生局,嚴重違反食安法。(圖上/台中市衛生局提供,圖下/資料照)

台中市2家分公司4/11接獲總公司通知,將A肝病毒莓果下架,卻拖到4/28才通知會員回收,也未主動通報衛生局,嚴重違反食安法。(圖上/台中市衛生局提供,圖下/資料照)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好市多總公司發現進口的綜合莓果被驗出染上A肝病毒之後,於4月11日通知台中2家分公司下架,但分公司未通報衛生局,直到4月28日才通知會員回收,28日晚間新聞曝光後,市府29日緊急派員前往稽查之前,2家分公司仍未向衛生局通報,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

好市多未依法通報,更延遲2週以上才通知會員回收,未善盡消費者保護之責,因此祭出重罰,裁罰好市多兩家分公司各100萬元罰鍰。

至於有無消費者因吃下感染有毒莓果染病,衛生局表示,發出的4942通健康關懷簡訊,其中收到144人回報身體疑似出現A型肝炎症狀,各轄區衛生所已陸續關懷追蹤,呼籲民眾若出現疑似A型肝炎症狀,請盡速至醫療院所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曾食用疑似風險莓果,以利醫師評估、檢驗。醫療院所醫師發現疑似A型肝炎病例時,需詳細詢問食用莓果飲食史,並依規定通報,以利衛生機關及時疫調與介入處理,降低疾病傳播可能性。

 

延伸閱讀
精彩影音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