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升溫!傳「醫師省藥」不給患者抗病毒藥物?疾管署曝「剩餘儲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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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疾管署澄清目前抗病毒藥物並未缺藥。圖為莫納皮拉韋。(圖/亞東醫院提供)

▲疾管署澄清目前抗病毒藥物並未缺藥。圖為莫納皮拉韋。(圖/亞東醫院提供)

我國新冠疫情升溫,近日中重症個案數增幅逾3成外,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也預估迎來第四波疫情。不過近日傳出疑似缺藥、省藥,民眾就醫未能拿到抗病毒藥物的情形?對此,衛福部疾管署回應,新冠抗病毒藥物儲備充足,包含針劑、口服抗病毒藥物、單株抗體等儲備量能皆可再使用4至6個月」,確診之高風險民眾如符合條件,可依醫師評估開立藥物進行治療。

疾管署曾表示,疫情會依綜合通報趨勢、醫療資源使用情形、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數及住宿式機構陽性率等指標研判。本週二則公布近7日每日平均新增154例COVID-19本土確定病例(併發症),較前7日的每日平均新增116例上升,增幅達到33%。羅一鈞表示,目前各項指標都顯示新冠疫情有在上升,「預估是第四波疫情,目前預估一路到6月底都還是會處於上升階段。」

疾管署今日傍晚發布新聞訊息澄清,針對某媒體專欄評論「近期周遭年長親友族群都提到,確診就醫未能拿到抗病毒藥物的問題,只能依賴醫生所開的感冒藥」一事,並非事實,依據疾管署統計,我國確診個案口服抗病毒藥使用率 5月份統計至5月19日截止為21.5%(53,909人份) ,較三月(18.7%;46,522人份)及四月(16.1%;32,191人份)增加,顯示臨床醫師仍依規定開立COVID-19抗病毒藥物提供給符合資格之民眾使用,未有臨床醫師節省給藥,抗病毒藥物備藥不足之情形。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截至今日為止,COVID-19抗病毒藥物儲備情形,包含針劑、口服抗病毒藥物、單株抗體等儲備量能皆可再使用4至6個月,並訂有開口式合約,確保COVID-19抗病毒藥物儲備量充足無虞。

疾管署表示,COVID-19確診者如具重症風險因子,像是65歲以上、孕婦、產婦(產後六週內)、具慢性病(氣喘、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炎、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失智症、吸菸、BMI≧30等,吸菸或已戒菸者需同時具有任一其他風險因子)或具影響免疫功能疾病之民眾,應就醫並經醫師評估治療效益及風險,充分告知病人後,即可開立COVID-19抗病毒藥物進行治療。

疾管署呼籲,請篩檢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民眾有症狀時在家中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並請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如出現重症警示症狀,包括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或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收縮壓<90mmHg或無發燒之情形下心跳>100次/分鐘,請立即撥打119、或請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步行、開車前往就醫,以獲得妥適醫療照護;保護自身及他人安全,邁向疫後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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