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降級醫療院所通報流程反變冗!恐釀離職潮 通報將放寬3倍時限
  • A-
  • A
  • A+

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羅一鈞表示,新冠通報時效將從4小時調整為72小時(圖/資料照片)

▲羅一鈞表示,新冠通報時效將從4小時調整為72小時(圖/資料照片)

新冠第四波疫情升溫中,但有醫療院所表示,新冠疫情降級,指揮中心解編後,經醫師評估的傳染病通報從電子改為紙本作業,導致流程反而變得更繁瑣,負擔更重。此,疾管署表示,為減輕一線人員負擔,疾管署已先著手規劃通報等作業流程改善方案,包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為72小時,預計在本週四就能公告實施。也將於6月初,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再放寬強制隔離條件,減少需要強制隔離患者人數。

新冠疫情自5月降級,但第四波疫情正在升溫中,但有醫療院所表示,新冠疫情降級,指揮中心解編後,經醫師評估的傳染病通報從電子改為紙本作業,導致流程反而變得更繁瑣,恐釀一波離職潮。

對此,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指揮中心自今年5月1日起降階為第四類傳染病,目前規定醫師發現符合臨床條件及檢驗條件之中重症病患仍須於24小時內通報。

目前醫療院所可透過疾管署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網站或運用醫院電子病歷自動通報(EMR)等方式線上通報。通報後依現行規定,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有隔離治療之必要時,得住院隔離治療。但醫療院所需從填具「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建議書」,經醫療機構所屬之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後,由地方主管機關開立紙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等相關文件送達病患或其家屬。

羅一鈞表示,指揮中心解編後,原為因應社區大流行經指揮中心規劃建立之電子開單系統已去任務化,並回歸常態作業。由於指揮中心解編後隔離通知書以電子化方式開立涉及電子簽章法等相關行政程序配合之轉銜,涉及《傳染病防治法》修法,未來將增修納入電子開單的明確法源依據。

疾管署已先著手規劃通報等作業流程改善方案,會先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為72小時,預計本週四就可正式實施。

有醫療院所反映,新冠應比照流感併發重症不需要強制隔離,盼放寬隔離標準,減輕療院所及衛生單位行政負擔。羅一鈞表示,目前併發症的通報是為監測個案數,是否真的需要強制隔離,就隔離治療條件是否將再限縮,疾管署月初將提新冠專家會議討論新的放寬標準。

延伸閱讀
精彩影音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