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疫苗首認存「血栓風險」!疾管署:有新事證5年內可重提疫苗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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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AZ新冠疫苗在國外正面臨數十起副作用的求償官司。(示意圖/亞東醫院提供)

▲AZ新冠疫苗在國外正面臨數十起副作用的求償官司。(示意圖/亞東醫院提供)

國際藥廠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與英國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合作研發的新冠肺炎AZ疫苗,傳出在國外正面臨數十起副作用的求償官司;AZ也首度承認疫苗確實在極少數情況下,可能引發血栓等病症。對此,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今(2)日表示,疾管署會與食藥署持續密切關注,一旦有新事證,民眾也可以重新提出申請。

據悉,外電報導,有兩名孩子的父親史考特(Jamie Scott)表示,在2021年4月接種AZ疫苗後,大腦出現血栓和腦出血症狀,導致他無法工作,住院期間醫院發了3次病危通知。如今他被判定有永久性腦損傷(permanent brain injury), 2023年首度控告阿斯特捷利康,害他平白遭受人身傷害和間接損失。

AZ雖拒絕史考特的指控,但在今年2月的訴訟文件中坦承AZ疫苗「在非常罕見的案例下,會造成罕見血栓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

對此,曾淑慧表示,針對疫苗的安全性跟有效性,主要是由食藥署來審核把關,不管是拿到藥證或緊急使用授權(EUA)都是,疾管署跟食藥署目前都會緊盯後續發展。

另外,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規定,民眾如曾提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者,於行政處分作成後,若後續有符合「發生新事實或發現新證據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處分者」,得自行政處分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5年內,提出再次申請。

另外,針對立委廖偉翔與陳昭姿質疑疾管署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件審議過程草率,曾淑慧強調,政府對每件申請案都審慎以對,審議過程合法合理,且確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獨立行使職權;審議小組則秉持醫學專業並以審慎客觀之態度,全力取得事證方作成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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