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在北市醫美「拉皮麻醉亡」 衛生局稽查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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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春美/台北報導

一名女子7日在北市「光澤診所」南西店進行醫美,手術時施打俗稱「牛奶針」的麻醉卻血氧濃度不穩,急送大醫院搶救仍不治

▲一名女子7日在北市「光澤診所」南西店進行醫美,手術時施打俗稱「牛奶針」的麻醉卻血氧濃度不穩,急送大醫院搶救仍不治。

一名女子7日在北市「光澤診所」南西店進行醫美,手術時施打俗稱「牛奶針」的麻醉卻血氧濃度不穩,急送大醫院搶救仍不治。北市衛生局今表示,今(9日)上午前往稽查該診所,現場設施設備均符合核准登記事項,施做手術及麻醉均由吳姓女醫執行。有關手術及麻醉是否需2位醫師執行,需視不同手術類型或病人情境判定,該診所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仍持續調查中。

桃園一名邱姓女子(49歲)7日前往光澤診所南西店進行電波拉皮療程時,因麻醉血氧濃度不穩,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最終仍宣告不治。值得注意的是,該起電波拉皮手術過程中,由吳姓女醫身兼手術醫師及舒眠麻醉醫師,外界關注此舉是否違反規定。

北市衛生局昨曾派員到該診所稽查,但診所大門關閉,今再度派員稽查。衛生局表示,現場設施設備與該局核准登記事項相符,當日負責手術及麻醉吳姓醫師有事先完成報備支援至該診所執行醫療業務,案內施做手術及麻醉均由醫師親自執行。

有關手術及麻醉是否需2位醫師執行,北市衛生局表示,需視不同手術類型或病人情境判定,該診所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仍持續調查中。此案事件醫師若是因業務過失經法院判刑確定後,衛生局接獲法院判決通知書後,將依據《醫師法》第25條規定移付醫師懲戒辦理。

根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的第29條,醫療機構施行第25條手術時,其屬全身麻醉或非全身麻醉的靜脈注射麻醉特定美容醫學手術者,應有專任或兼任之麻醉科專科醫師全程在場,且應於手術時親自執行麻醉業務。

前項非全身麻醉的靜脈注射麻醉屬中度、輕度鎮靜者,得由手術醫師以外的其他受麻醉相關訓練之醫師執行,不受前項應有麻醉科專科醫師規定之限制。

前項從事麻醉相關訓練之訓練機構,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受訓練之醫師應完成全部課程,並取得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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