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食藥署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增列「普硫松」為禁用農藥。(圖/資料照片)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昨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內容涵蓋阿納寧等32種農藥在100項農作物的殘留容許量調整,並刪除二‧四地等2種農藥的6項容許量,並增列「普硫松」為禁用農藥。此次預告將進行60天的徵求意見,並向各界公開徵詢意見。
我國對於農藥之核准登記及修訂殘留容許量,分別由農業部及衛生福利部依權責辦理。農藥殘留容許量之增修訂依據來源為二,一為配合國內前端農業部核准國內農藥使用需求及範圍等規定;二為因應國際貿易需求,由出口國政府或農藥業者向食藥署提出。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接受媒體電訪時說明,這次預告修正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包含進口容許量7種農藥20項農作物殘留容許量;國內登記案10種農藥62項農作物殘留容許量;配合檢驗方法修正16種農藥18項農作物殘留容許量。
在增列「普硫松」為公告禁用農藥部分,蔡淑貞指出,主要是配合農業部已刪除這款農藥的殘留容許量;另外農業部自行提案,增列葡萄為克美素准用農作物,並經農業部防檢署第140次農藥諮議會審查通過,確實是國內農民有在使用的品項,殘留容許量訂為0.6ppm。
她進一步解釋,克美素原本就核准使用於葡萄,只是民國71年經濟部公告使用方法時,可能因考量為葡萄栽培早期所使用的農藥,採收時應不至殘留,故未訂定農藥殘留容許標準。經監測後發現溫室葡萄確有克美素殘留情形,為解決農民使用需求及消費者食用安全,現今確實有訂定殘留容許量的必要性。
此外,食藥署預告刪除「二.四地」、「蓋普丹」這2種農藥6項殘留容許量。蔡淑貞說,配合檢驗方法修正予以刪除,未來皆為不得檢出。
食藥署表示,持續監測市售農產品之農藥殘留,如發現有違反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之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由地方政府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及殘留原因,依法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