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路怒症」釀3死慘劇?精神醫:它才是病因!「4現象」慘了
  • A-
  • A
  • A+

記者施春美/台北報導

78歲男子余文正日前駕車行經該處時,突然暴衝,釀成3死、12傷的慘案。(圖/翻攝畫面)

▲78歲男子余文正日前駕車行經該處時,突然暴衝,釀成3死、12傷的慘案。(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前19日下午發生嚴重車禍事故。78歲男子余文正駕車行經該處時,突然暴衝導致3死、12傷的慘案。不少人認為,余文正恐有「路怒症」。但精神科醫師張家銘表示,目前醫學無此診斷名詞,一個可能正式的精神醫學診斷名稱是「陣發性暴怒」(又稱間歇性暴怒症),其特徵就是「遠超過合理的程度的憤怒、甚至衝動的暴力行為。」但是余男是否為此,未經直接診治不能輕率診斷。

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副教授級醫師張家銘,今(21日)接受《三立新聞網》 採訪時表示,間歇性暴怒症 (Intermittent Explosive Disorder, IED) 是一種以反覆出現無法控制的衝動性攻擊行為為特徵的精神疾病,包括3特徵:一定的頻率與嚴重性、失控超過、衝動突發。根據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診斷準則主要如下:

A. 反覆出現攻擊性爆發

◎言語攻擊和/或非破壞性或非傷害性的肢體攻擊:在3個月內平均每週發生2次以上,例如發脾氣、爭吵,但不造成物品損壞或身體受傷。

◎具破壞性或傷害性的肢體攻擊:在12個月內發生3次以上,可能在衝動下破壞物品、攻擊人或動物。

B. 攻擊性行為的程度與所受到的壓力程度,明顯不相符,即當事人反應遠超過引起憤怒的實際情況。

C. 爆發通常是無預警且沒有目的

D. 爆發會導致明顯的痛苦或功能受損,可能導致個人在社交、職業、學業等困擾,甚至可能導致經濟或法律後果。

他並表示,間歇性暴怒症的診斷要符合一定程度的頻率與嚴重性,超過該相符的反應且常是衝動無預警。「但國內尚未做過盛行率調查,且這類患者常常無病識感未必就醫。」

針對當事人覺察快要憤怒而失控時,張家銘建議3招避免過激行為:

1. 隔離:離開現場,避免衝突。

2. 冷卻:深呼吸、數數字,以緩和情緒。

3. 反思:轉念同理、設身處地。

至於間歇性暴怒症患者比例是否以男性為主?精神科醫師李俊宏在其臉書表示,若是以現有微薄的研究結果而言,路怒跟人類的很多憤怒行為一樣,男性、藥酒癮、性荷爾蒙、認知缺陷、創傷史是危險因子,就年齡層來看,由於與荷爾蒙、衝動控制相關,年紀越大、機會越低。

點擊收看【完整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D2ZitSBMqg

▼三峽肇事翁釀3死 妻曝他沒心血管疾病!肇事翁5年7度違規 曾衝撞母嬰!換照下修至70歲 交通部將推3大政策 (影片來源YouTube-祝你健康頻道,若遭移除請見諒)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