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318解釋令「會議黑箱」?10藥學系未受邀 藥師公會代表集體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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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衛福部再召開「研修核釋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後段條文規定解釋令」會議,卻未邀請藥學相關團體或代表,藥師公會與十大院校藥學系連署並赴衛福部外抗議。(圖/藥師公會全聯會提供)

▲衛福部再召開「研修核釋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後段條文規定解釋令」會議,卻未邀請藥學相關團體或代表,藥師公會與十大院校藥學系連署並赴衛福部外抗議。(圖/藥師公會全聯會提供)

衛福部今年3月18日公告放寬中藥販賣商登記資格,引發藥界反對。衛福部昨召開「研修核釋《藥事法》第103條第2項後段條文規定解釋令會議」,會議名單中有中藥資源系代表,卻未見全國十大藥學系受邀。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選擇全體退席,並在衛福部外與十大院校藥學系連署,以具體行動表達無法縱容違法行政、堅決捍衛國人用藥安全之決心。

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雖然此次會議攸關國人用藥安全及藥事制度核心精神,令人遺憾的是,會議邀請名單中卻見有中藥資源系代表,反觀全國十大藥學系卻未被列為正式邀請對象,明顯忽視了藥學專業界的重要意見與利益關係人角色。

此外,衛福部至今依然堅稱其於114年3月18日發布之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號解釋令並未違法。全聯會認為,無法接受在該違法解釋令架構下研議藥政制度,因此全聯會代表全體退席,以具體行動表達無法縱容違法行政、堅決捍衛國人用藥安全之決心。

對該解釋令違法一事,全聯會已多次透過正式行文、陳情及陳抗活動等形式數次聲明,並表達本會就用藥安全絕不退讓之立場,亦針對衛福部長及中醫藥司司長涉嫌以該解釋令圖利不具專業藥事人員資格者,得以進入中藥販賣業一事委任律師,正式向臺北地檢署提出告發,刻正由臺北地檢署偵辦中。

黃金舜說,衛生福利部仍一意孤行,堅稱該解釋令未違法,無視該解釋令違反《藥事法》第28條、第29條之無論中西藥,皆應由專業藥事人員駐店管理之原則,亦違反該解釋令所解釋的同法第103條第2項落日條款之意旨,屬行政機關藉由錯誤解釋架空立法之嚴重違法行為。

藥師公會全聯會呼籲,衛福部應懸崖勒馬,先行撤回或廢止違法之衛部中字第1141860113號解釋令,再依據前述《藥事法》第28條、第29條之之原則,對我中藥產業通盤規劃,而非忽視該解釋令違法之事實,使國人中藥用藥將出現無藥事人員把關之漏洞,嚴重危害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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