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失靈?立委嘆一切假的 家暴犯須「電子監控」衛福部1個月研商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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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多名立委要求民事保護令制度增設「電子監控」條款,警政署、法務部以及衛福部表示同意。(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多名立委要求民事保護令制度增設「電子監控」條款,警政署、法務部以及衛福部表示同意。(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國內近期發生數起重大家暴案件、明明申請了保護令,被害人仍不幸死亡,引發外界檢討「保護令」的聲浪。多名立委今(6)日在立院衛環會要求針對民事的保護令制度增設「電子監控」條款,比照性侵等刑事犯罪,監控高風險的家暴加害人;對此,警政署、法務部以及衛福部皆表示同意,衛福部長邱泰源承諾一個月內提出研商報告,若結果有一致的共識,最快6個月提出修法草案。

嘉義縣水上鄉三和村今(6)日凌晨1時許發生一起家庭悲劇。一對夫妻爆發嚴重爭執,黃姓女子盛怒下持刀砍殺,丈夫當場倒臥血泊中,送醫不治。據了解,此家庭一年前曾有家暴紀錄,目前黃女被警方帶回警局偵訊,釐清來龍去脈,全案朝殺人罪方向偵辦,同時報請檢方相驗,釐清莊男確切死因。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邀集衛福部、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舉行『因應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力作為』專題報告。

王育敏質詢提及今晨嘉義縣發生憾事,可見保護機制失靈,認為應有電子監控。(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王育敏質詢提及今晨嘉義縣發生憾事,可見保護機制失靈,認為應有電子監控。(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立委王育敏質詢說,今日凌晨又發生憾事,嘉義縣發生妻子殺害先生的悲劇,目前得知妻子曾向警方通報家暴,並曾申請家暴保護令,但仍不幸發生悲劇,可見保護機制失靈,相關保護措施好好檢討。「如果沒有保障生命安全,一切都是假的。」

王育敏更提及法國、英國、西班牙、美國特定州針對家暴加害人施加電子監控。她認為一旦有電子監控,就可以提供被害人示警,法務部應加以研議,以保護被害人的生命安全。衛福部長邱泰源回覆時承諾,在考慮安全、技術、隱私面向,一個月內邀集法務部、司法院、內政部警政署進行研商。

立委王正旭則認為,加害人監控與被害人通報雙向監控,應研議雙向監控可行性外,法制面是否考慮修訂執行辦法,將被害人納入通報對象。立委邱鎮軍質詢則認為不能只靠一張保護令的紙,電子監控有其需要,並詢問司法院態度是否支持,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說,近期家暴高風險危害人命事件增加,支持電子監控措施。

立委王正旭認為應研議雙向監控可行性。(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立委王正旭認為應研議雙向監控可行性。(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不過,立委廖偉翔質詢時則指出,電子監控應由哪個單位執行?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說,民事保護令的電子監控由誰執行最為關鍵,過去共識不足,目前電子監控執行單位是警政機關,未來仍應由警政機關負責。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表示將進一步研商。

邱泰源強調,現行保護令制度對加害人仍具有一定嚇阻效果,因統計顯示違反保護令比率約二成,顯示八成仍有保護力,至於保護令是不要參考國外作法增設電子監控條款,會以最快速度、跨部會來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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