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還沒合法就狂賣?網路廣告、LINE群氾濫 拒菸團體籲「暫緩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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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台灣拒菸聯盟要求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圖/台灣拒菸聯盟提供)
台灣拒菸聯盟要求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圖/台灣拒菸聯盟提供)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日前有條件通過美、日2大型菸商的14項加熱菸產品,拒菸團體擔憂,其中勢必包含加味加熱菸,對年輕族群吸引力極大。台灣拒菸聯盟今(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近期發現加熱菸專賣網站充斥違法廣告,明目張膽販售加熱菸及其載具,已成為菸害防制與危及下一代健康的大破口,政府不能坐視不管,更不能應菸商需求違法開放加味加熱菸上市。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學生在Google隨便以「加熱菸」搜尋,就能出現約20個專賣網站,還有更多掛羊頭賣新型菸品的網站,各個網站標榜最新加熱菸、口味應有盡有、便利商店3天到貨,台灣已施行28年的《菸害防制法》忽然成為裝飾,法律明文規定網路不能廣告、不能賣菸,怎麼一夕之間因加熱菸全破功?所有的菸品廣告都違法,難道政府遇到美、日大菸商就停止執法?

除了網站,所有的社群都淪陷,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秘書長張文昌舉例,一名學生只是在臉書搜尋「電子煙」三個字,沒想到短短一小時內就收到10多名賣家私訊;還有一名網友加入加熱菸LINE購買群組,見到稱號「IQ*S(加熱菸)小幫手」對群組內近500名成員狂推加味加熱菸。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任何菸品包括加熱菸及其載具,無論有無通過審查,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都不能在網路上販賣、廣告,不管是加熱菸或電子煙,菸商都是採用同樣的行銷伎倆、廣告話術與通路販售吸引年輕人、迅速開拓市場,政府若要保護下一代,必須將「衛生福利部電子煙查緝平台」改為「衛生福利部新型菸品查緝平台」,同步確實監管,以防止對年輕人最有吸引力的新型菸品違法與擴大入侵。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指出,依據公共衛生的預警原則,有危害的物質應該要從嚴管理、事先預防,而非事後補救。政府的「無法可管」其實就是缺乏法令依據的「無法核准」,當然應該「無法上市」才對,危害年輕人甚鉅的加味加熱菸沒有上市的急迫性,請政府立即以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許可。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則說,《菸害防制法》原本就規定不能在網路上販賣、廣告加熱菸,若發現違規刊登,可開罰新台幣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若提供菸品給未滿20歲者,可開罰新台幣1萬至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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