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病患術後傷口化膿 醫不打麻醉要求「忍一下」直接切?桃醫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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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桃醫遭指控醫師未施打麻醉就切開患者傷口引流膿液。(圖/資料照)

▲桃醫遭指控醫師未施打麻醉就切開患者傷口引流膿液。(圖/資料照)

一名民眾投訴,今年2月因急性闌尾炎至衛福部桃園醫院就醫並接受手術,術後第2天即被通知可出院。未料一週後回診發現傷口化膿,醫師卻未主動施打麻醉即欲切開傷口,僅要求病患「忍一下」,直到病患強烈要求後,才準備麻醉藥物。對此,桃醫回應,醫師是根據當時傷口的實際狀況處理,並非忽略病人感受,可能因溝通不足導致誤解。

該名民眾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2月8日因急性闌尾炎就醫,於2月9日凌晨等到臨時病床,並於當天上午11時進行手術,2月11日即出院。原PO指控,手術未施打或服用抗生素,術後醫師巡房時也未檢查傷口復原情況,僅在術後第2天通知隔日可出院,雖然健保給付3天住院,且病患也表示傷口仍舊疼痛,但醫師僅加開止痛藥。

民眾透露,術後一週回診時發現傷口化膿,醫師表示需割開0.5至1公分引流膿液,卻未主動施打麻醉,僅要求病患「忍耐一下」。原PO指出,在劃刀時因表示受不了疼痛,醫師才請護理師準備麻醉藥物施打。

民眾接著指出,隔週回診時,醫師表示「再兩週就會癒合」,也未開任何藥物。但隔天民眾發現傷口雖開始癒合,但化膿情況未改善,且周圍出現硬塊,腫脹情形更加嚴重,因此轉診至另一位外科醫師。新醫師評估後認為需進行清創手術,引流內部膿液。

民眾指控,期間共接受2次清創手術,至今3個月過去,傷口仍未癒合、持續化膿。桃園醫院則表示院內並無醫療疏失,若病患認為處置不當,可向衛生局反映,由衛生局協調處理。讓民眾痛批,「3個月來影響工作、生理與心理,難道小市民就活該這樣被對待嗎?」

對此,衛福部桃園醫院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回應,患者於2月接受腹腔鏡手術治療,病人術後認為術後傷口癒合不如預期,且對原主治醫師產生不信任,改其他醫師門診診治,進行清創手術,目前傷口符合一般復原情形。

院方表示,病人於術後提出三點爭議,包括住院三天內主治醫師未查看傷口、術後兩三天未施打抗生素,以及術後一週回診發現傷口化膿。經查手術紀錄,手術過程順利,視野乾淨,闌尾未破裂,依國際常規此類情況下不一定需要術後立即施打抗生素。手術傷口感染率為2-20%,可能發生出血、感染、腹腔膿瘍等風險於術前告知。

此外,於病人術後已給予第一線廣效型抗生素為預防感染感染,每八小時注射一次,維持藥效穩定,幫助身體對抗病菌,術後兩天內主治醫師亦有探視病人,出院前生命徵象正常。傷口護理主要由專責護理師負責,會隨時通報醫師異常情況,確保病患獲得即時適切的醫療照護。針對病人回診時未主動施打麻醉的疑慮,此係根據當時傷口的實際狀況處理,並非忽略病人感受,可能因溝通不足導致誤解。

在得知病人反映後,院方立即啟動內部檢視程序,確認手術過程無異常,且傷口恢復符合預期。5月初的傷口檢查亦顯示病人恢復良好。為確保病人充分理解自身病情,院方於5月8日主動聯繫病人,邀請面談進一步說明,並提供整形外科協助,但病人婉拒。為尊重病人意願,院方建議病人可向衛生局申請醫療調解,以便更全面溝通了解。

院方強調,將持續精進醫療服務品質,強化與病人的溝通,確保每位病人在就醫過程中的權益與感受都能被充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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