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本月底就是端午節,民眾買粽吃粽要注意。(示意圖/資料照)
本月底就是端午節了,民眾端午吃粽子要注意。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2)日公布「114年端午複合式專案」稽查結果,發現台北市「雙福肉粽行」未投保產品責任險;而台東地區農會附設農民購物中心-米食場的「香菇肉粽」更發現多項標示不符規定,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皆被開罰新台幣3萬元。
為確保民眾食用端午應景食品之衛生安全,食藥署日前規劃「114年端午複合式專案」,並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專案內容主要包括「粽子製造業稽查」及「販售業稽查暨應景食品抽驗」等2項稽查專案,於食品製造端、販售端加強稽查抽驗,以全面把關端午應景食品,共同維護民眾食用安全。今日下午公布各子專案稽查結果。
「粽子製造業稽查」:總計查核業者76家,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不符合規定等缺失,經限期改善後,皆複查合格; 另產品責任險查有1家業者未續投保,標示查核179件,有1件不符合規定,皆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同時抽驗粽子及原料等端午應景食品總計186件,均符合規定。
不合格者為台北市「雙福肉粽行」被發現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第13條裁處3萬元。台東縣台東地區農會附設農民購物中心-米食場製售的「香菇肉粽」外包裝,有三項標示不符規定,分別是:成分未依規定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未標示過敏原警語、未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台東縣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第22條裁處3萬元。
▲114年端午稽查專案執行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販售業稽查暨應景食品抽驗」:總計查核業者248家,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文件保存資料不齊全及GHP準則不符合規定,後續均複查合格;另查核食品標示820件,2件不符合規定;抽驗應景食品593件,1件不符合規定。前述不符合規定者,均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陳姿伶,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民眾食用安全。此外,提醒民眾購買端午應景食品及食材要妥善保存,隨時注意新鮮度並於保存期限內儘早吃完,才能安心享受佳節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