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事後避孕藥」引反彈!她怒批:台灣女性身體自主權巨大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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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黃韻璇報導

食藥署日前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修正品項清單,新增「含Misoprostol」等3類口服單方劑型藥品列入追溯或追蹤藥品類別,這3類藥品均與終止懷孕及事後避孕有關。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反彈,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就批評,「是台灣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巨大退步」。針對外界疑慮,昨(1)日食藥署回應,正積極研議「緊急事後避孕藥」同時經「醫師處方」與「藥師指示」用藥管道的可行性。

針對「事後避孕藥」議題,王婉諭指出,全球的趨勢都在逐步鬆綁管制,去年食藥署自己也在研究怎麼提高可近性、評估要不要轉為指示用藥,讓民眾不用醫師處方就能在藥局買到。她驚訝道,沒想到結果居然不進反退、大開倒車。

王婉諭直言,事後避孕藥很傷身、不能常吃,這是正確的觀念,但會需要靠事後藥避孕的,有多少是迫於無奈、身處困境的女性?避孕失敗、保險套破裂、漏吃避孕藥、對象偷拔套;處在深夜、假日、偏鄉,診所沒開、掛不到號,甚至對性侵害的受害者來說,她剛經歷了巨大的創傷,避孕藥是她重新奪回一點掌控的方式。

王婉諭表示,在這些情境下,時間就是風險,加強管制就是增加取得的難度,對無力求助的女性來說,門檻愈高她們就愈可能被迫獨自承擔後果。這等於是在把行政管理成本,轉嫁成女性的非預期懷孕風險,影響這些女性的一生。

食藥署表示,正積極研議「緊急事後避孕藥」同時經「醫師處方」與「藥師指示」用藥管道的可行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食藥署表示,正積極研議「緊急事後避孕藥」同時經「醫師處方」與「藥師指示」用藥管道的可行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王婉諭透露,「轉為指示用藥」這件事,食藥署已經討論了十年,2016 年食藥署的指示藥品及成藥諮議小組就通過決議,同意把「第一代」事後避孕藥轉為指示藥,最後卻因為部分反對聲音而擱置。這十年來的真實情況是,就算沒有處方,很多人還是能輕易買到事後避孕藥,意味著現狀既沒有醫師把關,也沒有強制藥師諮詢,這是一塊大家心照不宣的灰色地帶,相信也是很多台灣女性的共同經驗。

她認為,最好的解方是把它法制化、攤在陽光下,讓藥師能合法諮詢、衛教、把關,而不是反過來讓它更難取得、更被污名化,逼需要的人更遮遮掩掩、不敢求助。

王婉諭說,將事後避孕藥轉為指示用藥,不代表鬆綁用藥安全,更不代表支持非法藥物濫用。支持事後避孕藥的可近性,和推廣事前避孕、性教育、安全性行為,完全不衝突。這些都是在讓人們能有能力、有工具、也有知識,去為自己的身體做決定,政府推行什麼樣的政策,就反映了它抱持什麼樣的價值。

王婉諭呼籲,台灣不只不該倒退,更應該大步向前,人工流產的「配偶同意權」,這種更加侵犯女性身體自主的制度,全世界只剩下 11 個國家還有,才是台灣應該要花時間修正的法律,反過來限制事後避孕藥,這完全是搞錯方向,她喊話食藥署,「認真看待這個政策的嚴重後果,儘速撤回吧」。

針對外界關心「提升緊急事後避孕藥可近性」議題,食藥署回應,已參考國外經驗,積極辦理相關制度研議,除透過說明會及專家會議廣納多方利害關係人意見,並權衡科學實證與民眾用藥權益,刻正積極研議「緊急事後避孕藥」同時經「醫師處方」與「藥師指示」用藥管道的可行性。食藥署藥品組組長林意筑說明,若民眾有緊急用藥需求時,可先至藥局購買,藥師會提供完整衛教資訊,並將民眾轉介到鄰近醫療院所或婦產科診所,民眾需在一定時間內完成回診。目前已邀集醫界、藥界及婦團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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