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握的可能是無聲武器!臨床心理師:「路怒」不是病,是一種風險行為
  • A-
  • A
  • A+

文/新田心理治療所首席顧問黃天豪臨床心理師

2025年5月19日,新北市三峽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重大車禍。一名78歲駕駛開車高速衝撞正在路口等紅燈的機車騎士與過馬路的學童,導致3死,多人重傷。

這不是單純的交通事故。從現場與監視器影像來看,駕駛疑似出現情緒性報復行為——他加速追車、方向不變地直衝人群。輿論分析質疑,這是否是一起嚴重的「路怒」行為?

2025年5月19日,新北市三峽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重大車禍。(圖/翻攝畫面)

▲2025年5月19日,新北市三峽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重大車禍。(圖/翻攝畫面)

隨著更多的資訊流出,我們發現:這位駕駛5年前也曾經發生車禍糾紛,撞上一位在人行道推著嬰兒車的母親。而這5年來,他還有7件交通違規案件。他過去的同事表示,他「一握方向盤,就像變了一個人」。

許多專家針對道路設計、號誌配置提出改善建議。然而,若這場悲劇的成因真的是情緒驅動,那麼再完美的道路設計也無法避免。

本篇文章不從工程出發,而是從「心理行為」的角度,談談路怒的本質,駕駛的責任,以及我們如何透過制度與科技來預防下一次悲劇的發生。

---

【「路怒」不是病,而是一種風險行為】

「路怒」(road rage)這個詞,來自1980年代美國媒體,用來描述駕駛人在道路上,因憤怒與敵意而引發的攻擊性行為:辱罵、逼車、暴力,甚至直接衝撞他人。

這不是心理疾病,不應被稱為路怒「症」。一旦被視為病症,某種程度就會轉為「可被原諒」的狀態,模糊法律責任與社會譴責的力道。世界各國皆未將「路怒」視為精神疾病,因為它根本不是一種病,而是一種危險的行為模式——一種可以預見、可以預防、也必須被懲罰的風險行為。

更重要的是,「行為是有連續性的」。嚴重的路怒往往不是突如其來,而是從平時的小暴躁、小違規、小情緒開始。今天你罵人、按喇叭、逼車,明天你可能就不小心加速撩下去。這種行為上的滑坡,是心理風險累積後的結果。

---

【怒氣的演化根源,與現代交通的碰撞】

從演化心理學來看,憤怒原本就是人類面對阻礙、威脅與不公平時的自然反應。它讓我們反擊、維護自身權益。

而道路,是一個極容易讓人感到「被阻礙」的場域:車多、紅燈長、他人切入車道、行人速度慢……我們一整天的疲累與焦躁,很容易在這樣的空間中被放大。尤其是在封閉的車廂裡,我們更容易失去對情境的理性判斷。

但我們必須認清:許多「被阻礙的感受」,其實是主觀想像,而非客觀的冒犯。對方可能只是遵守交通規則,或毫無惡意。而我們的情緒,卻可能將這些中性的行為,誤認為挑釁或敵意。

這種錯誤的解讀,是導致路怒爆發的重要前兆。

---

【情緒不是理由,責任不能模糊】

我們可以理解怒氣是自然的,但不能接受讓怒氣掌控方向盤。

在三峽的事件中,駕駛的行為不是「擦撞」,而是以高速衝撞毫無防備的孩童與其他用路人。路怒不是情緒的過失,而是蓄意的暴力。如果我們還以「一時失控」這種語言去描述,就會讓這些暴力行為脫離應有的法律與道德審視。

駕駛者握的不只是方向盤,還可能是一把無聲的武器。每一次放任情緒,就可能讓一個家庭支離破碎。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強調:

> 情緒可以有,但不代表你可以傷害人。行為必須負責,不能推給「一時情緒」。

---

【駕駛是一種責任,不是全民共享的權利】

我們的駕照制度,長期以來偏重交通規則與技術考核,而忽視心理風險與行為紀錄。這讓許多情緒控管不良、曾有攻擊性行為紀錄的人,依然能合法上路,成為潛在的公共危險。

其他國家如德國,已建立駕駛適性評估制度(如MPU心理檢查),對高風險駕駛者施加限制或再教育要求。而我們,仍停留在「駕駛是基本自由」的想法裡,對各種不良駕駛的懲處也過於寬鬆。

如果我們真正重視道路安全,那就應該承認:開車是一種高風險公共行為,需要更高標準的責任門檻。

---

【科技應該輔助制度,不是成為卸責的出口】

科技確實能協助我們降低風險。像是自動煞車系統、行車紀錄器、未來甚至可能發展駕駛行為偵測系統。

但科技不是萬靈丹,也不能取代制度。它應該成為「制度落實」的工具,具體來說,我們可以:

針對有危險駕駛紀錄者,強制加裝輔助系統;

對累犯者設行為積點制度,達標即須再教育或吊銷駕照;

推動由保險公司、市場力量聯合建立的「風險駕駛者黑名單」,將後果成本實際化並回歸個人。

但這一切的前提是:我們願意正視駕駛風險的現實,並且願意以制度來界定責任,而不是只靠祈禱與事後懊悔。

---

【結語:我們為什麼要在悲劇之後再思考制度?】

這篇文章,是為了寫給每一個在新聞面前感到恐懼與無力的我們。

我們不能每次都在悲劇發生後才開始談改革。我們也不能繼續用「沒辦法預防」、「那是個案」來為整個制度的寬鬆擦脂抹粉。

如果一個人有多次違規紀錄卻依然上路,如果路怒者不被記錄也不需接受心理教育,如果科技與制度之間沒有協同防線——那每一場車禍的代價,最後都將由無辜者承擔。

請我們一起思考:當我們要求行人守規矩、機車不要亂鑽時,我們是否也該要求汽車駕駛,必須具備情緒控管與行為責任的能力?

願每一次我們握上方向盤的時候,

不只是駕駛一台車,

更是自覺地承擔著對他人生命的尊重與約束。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