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爆非洲豬瘟!食藥署點名查「中國」食品 用「病、斃死豬肉」可罰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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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台中梧棲,爆非洲豬瘟,養豬場封鎖,195豬隻撲殺,掩埋,死亡(圖/翻攝畫面)
台中梧棲,爆非洲豬瘟,養豬場封鎖,195豬隻撲殺,掩埋,死亡(圖/翻攝畫面)

台中梧棲區某養豬場爆出非洲豬瘟,但其實自本月10日至20日間共有117隻豬異常死亡,經獸醫研究所檢驗,驗出非洲豬瘟陽性反應。對此,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2)日表示,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不會感染人類,民眾不用恐慌;但若食品業者刻意使用「病、斃死豬肉」,最重可處新台幣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命其歇業。另,食藥署也會著重在偏好賣東南亞、中國食品的業者加強查緝食品來源。

農業部今日上午召開緊急臨時記者會,農業部長陳駿季出面說明證實台中養豬場驗到非洲豬瘟陽性,已預防性撲殺場內豬隻195頭。並自今日起全國豬隻禁運禁宰5天。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表示,食藥署將加強後市場販售「東南亞」、「中國」食品的商店,加強查緝食品來源。(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表示,食藥署將加強後市場販售「東南亞」、「中國」食品的商店,加強查緝食品來源。(圖/食藥署提供)

針對農業部宣布台中市通報疑似非洲豬瘟案例,食藥署今日傍晚發布新聞資訊表示,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不會感染人類,請民眾不用恐慌,食藥署會持續把關食品衛生與市場流通安全,若食品業者刻意使用病、斃死豬肉,最重可處新臺幣2億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指出,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通傳染病,不會感染人類。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資料,非洲豬瘟病毒不耐高溫,加熱56℃70分鐘、60℃20分鐘後不活化,或加熱70℃立即不活化。

他說,國內屠宰場均設有駐場獸醫師於屠宰前後逐隻檢查,肉品出場前均經屠宰檢驗合格,食藥署則嚴格把關食品衛生與市場流通安全。因為東南亞、中國是疫區,會著重對賣這兩處地區食品的業者加強查緝食品來源;所幸食藥署過去一年來,在海關的防堵、後市場的檢驗,目前沒有發現不合格食品。提醒民眾不要食用來路不明的肉品,只要購買來源清楚、符合規定的市售豬肉,品質安全可靠,可放心食用。 

食藥署提醒,若食品業者刻意使用病、斃死豬肉,該等肉品本質上即屬變質物品,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使用,故如以該等物品作為食品原料,屬於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變質」或腐敗者,得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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