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地方政府、企業買疫苗!指揮中心:一圖揭8項必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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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柏廷/台北報導

日前南投縣長林明溱指出希望中央盡快購買疫苗,或是授權地方自行購買,讓各界對於「地方自行購買疫苗」掀起一波討論聲浪。對此,5月28日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正式宣布了「地方政府或企業」申請購買疫苗專案的8項流程。

▲地方政府及企業要購買疫苗必須經過8項流程。(圖/CDC提供)

陳時中表示,要個別購買疫苗有一定困難度,且來台的時間不見得符合需要,於是公布地方政府或企業申請新冠疫苗專案輸入的流程。除了要提出八項送檢資料條件,包含執行計劃書、藥品說明書、原廠授權書、有效期限及國外上市證明或替代文件等。陳時中表示,八大要件中,最重要是原廠授權書和冷鏈保存文件。審查會在通過食藥署召開專家會議審查,依照指揮中心防疫政策使用,審查通過後才能專案輸入。

指揮官陳時中27日晚間證實,首批15萬劑莫德納疫苗(Moderna)今日下午5時05分抵台,美國在台協會(AIT)爾後也在臉書提及15萬劑莫德納疫苗運抵台灣一事,表示歡迎第一批次莫德納疫苗抵台,這是美國疫苗首次抵達台灣,「美台在全球衛生合作交流方面有著長遠的歷史,我們支持台灣取得疫苗的能力,我們正努力與台灣各個層級就疫苗的迫切議題進行討論。」

陳時中27日指出,這15萬劑疫苗效期到11月,檢驗封緘時間希望可縮短到2周內;此外,下個月還會有200萬劑疫苗進來,包含第二批莫德納以及牛津AZ疫苗。

此外,指揮中心表示,今年2月8日與美國Moderna公司簽署505萬劑COVID-19疫苗供應合約,該疫苗為多劑型包裝(每瓶10人份),存放於-20℃可保存6個月,於2-8℃之使用期限為30天;依臨床試驗結果,每人需施打2劑,2劑間隔28天以上,疫苗保護效力可達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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