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補習班室內3月6日才可脫口罩 教育部公布2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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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宣布2月20日起鬆綁部分室內場所口罩政策(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具仍須配戴口罩);教育部表示,考量寒假和228連假過後監測學生健康狀況以及校園環境整備工作需要時間預計3月6日起才會配合放寬各級校園室內場所口罩令。

指揮中心公告鬆綁室內場所口罩令,2月20日起劃分為「應該戴」(醫療場所或公共運輸)、「建議戴」(特殊情境)、「自主戴」(其餘一般場所);校園、補習班、托嬰中心、課照場所則是3月6日起實施室內口罩放寬措施,但指定場所如健康中心、校車則「應該戴」,特殊授課情境「校方自行決定戴不戴」。

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表示,考量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各級學校開學前(開學日自2月13日至2月20日間)歷經春節連續假期及寒假,並於開學後接續228和平紀念日4天連續假期,師生可能出入人潮擁擠的觀光景點,所以開學後必須先觀察學生健康狀況進行校園環境整備工作,經過2~3週的整備期加強體溫監測以及校園清潔消毒等防疫作業,預計3月6日起針對各級學校、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補習班,實施室內空間原則「自主配戴口罩」措施

依據指揮中心實施室內口罩鬆綁通案性措施,在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及公共運輸)必須戴口罩,各級學校健康中心、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等比照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規定,仍「應戴口罩」。考量學校教學需求,各級學校經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可在具特殊性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交由學校「自行決定」口罩配戴措施。

教育部強調,將持續配合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適時調整校園防疫措施,鼓勵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生儘速依資格進行疫苗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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