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擬修法!石崇良說重話 「1類人沒抽電子菸」也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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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近期將提出修正菸害防制法。(圖/記者蔣季容攝影)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近期將提出修正菸害防制法。(圖/記者蔣季容攝影)

 

衛福部國健署日前正式有條件通過2家加熱菸業者、共14個品項可以上市販售,最快10月上市。衛福部長石崇良今(9)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已通過條件的加熱菸陸續在10月下旬會上市。至於電子菸仍全面禁止,石崇良透露,近期會修正《菸害防制法》,上次僅針對使用電子菸者開罰,未來「持有者」也將一併開罰。

石崇良今日出席乳癌衛教記者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菸害防制法是一開一禁,有條件同意加熱菸,但嚴禁電子菸。目前將加熱菸視為指定菸品,必須經過健康風險評估、許可後才能販賣,電子菸則是類菸品,絕對不能販賣。

至於加味菸,石崇良表示,加味菸在世界上有兩種作法,一種是以味道判斷,但會有主觀性問題;另一種是成分判斷,但會牽涉到檢驗能力,目前兩種方式都在做最後評估,看怎麼樣較容易執行,哪些加味菸要禁,或是全部加味菸都要禁止。

此外,石崇良提到,近期會提出修正菸害防制法,上次修法時只罰到電子菸使用者,導致「我拿著電子菸,我不吸,你就對我沒辦法」。因此此次會將「持有者」也納入開罰對象,修法之後就會進入加味菸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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