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分不清?藥師教看成分標示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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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冷易咳,有些人會吃枇杷膏,藥師提醒,包裝註明「營養標示」的枇杷膏屬於「食品」,若想達到鎮咳祛痰效果,得選擇中藥材川貝等原料,且標示「衛署成製字」的藥品級枇杷膏。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包裝註明「營養標示」的枇杷膏屬於「食品」。(圖/中央社)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包裝註明「營養標示」的枇杷膏屬於「食品」。(圖/中央社)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今(15)日接受媒體電訪說明,近期接獲許多民眾詢問,在藥局及超商購買的枇杷膏,明明外觀一樣,效果卻不同,關鍵在於成分差異,凡具有治療疾病、緩解症狀效果的產品,例如止痛藥、感冒藥、止咳化痰藥及腸胃藥等,都屬於「藥品」,包裝上應標示「衛部藥製字」或「衛部藥輸字」。

至於以營養補充或日常保健為目的的產品,黃金舜舉例如維生素C發泡錠、魚油軟膠囊、膠原蛋白粉、葡萄糖胺關節保健食品、葉黃素眼睛保健膠囊、益生菌粉末等屬於「食品」,包裝上會標示「營養標示」,但不得宣稱具醫療療效。

就枇杷膏來說,黃金舜表示,標示「營養標示」的枇杷膏屬於「食品」,主要成分為枇杷葉、金銀花、橄欖葉等,僅作為潤喉或日常保健使用,無法治療咳嗽。

黃金舜強調,標示「衛署成製字」的枇杷膏為「藥品」,有鎮咳、祛痰成分,如中藥材川貝等,具有緩解咳嗽的效果,若要止咳化痰,則要選擇「藥品」級的枇杷膏。

此外,黃金舜指出,民眾在購買藥品時,應了解成藥、指示藥與處方藥的區別,以確保安全使用。

「成藥」如綠油精、萬金油、川貝枇杷膏等,可自行購買與使用,但仍須按照標示說明正確服用;「指示藥」則須由藥師或醫師指導使用,如止痛藥、抗組織胺類止鼻水藥、特定劑量的布洛芬止痛藥、感冒糖漿、鼻噴劑、制酸劑、止瀉藥等,若使用不當,可能導致副作用。

黃金舜提醒,「處方藥」如口服抗生素、降血壓藥、糖尿病藥、部分強效止痛藥等,則須經醫師診斷後開立處方,並由藥師調劑及衛教,不能隨意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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