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季容/台北報導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日前有條件通過美、日2大型菸商的14項加熱菸產品。台灣拒菸聯盟表示,近期發現加熱菸專賣網站充斥違法廣告,明目張膽販售加熱菸及其載具,已成為菸害防制與危及下一代健康的大破口,政府不能坐視不管,更不能應菸商需求違法開放加味加熱菸上市。國健署今(19)日強調,網路違法販售加熱菸、電子煙,將依法重罰。
國健署今日指出,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正式修正施行,明確規範電子煙等各式類菸品及未經核准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加熱菸產品為違法商品,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相關產品,違反規定者將面臨依法嚴懲。雖然已有業者有條件通過加熱菸審查,至於何時販售,視業者完備資料時間而定,所以目前市面上仍屬非法產品。國健署署長沈靜芬表示,為保護國民健康,避免青少年接觸電子煙或加熱菸,中央偕同縣市政府持續加強查稽違法產品。
國健署統計,修法後至114年7月底止,中央與地方合作實體稽查及網路稽查開立處分書合計7499件(電子煙2487件、加熱菸5012件,其中包含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1490件),裁罰金額超過新台幣6億元。國健署持續與22縣市衛生局合作,未來仍會持續加強稽查及裁處,對於違法情事絕不寬貸。相關查處電子煙、加熱菸結果數據,定期公布於國健署官網。
國健署說明,考量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為涉及人民權益及公眾健康,衛福部歷經2年多審慎評估,審查會於114年7月提出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審查建議為「同意核准」。衛福部經審慎評估,近期提供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之核定函。未來針對加熱菸上市將嚴格管理,其中包括嚴格遵行不販賣予非目標族群(含未滿20歲者)及依法應遵行辦理事項。衛福部將嚴格審查前揭資料,如業者未能履行,將依法處理,最重可廢止原核定。
國健署透露,於114年1至7月網路監測違法案件計1萬578件,經網路平台業者(如Google、Meta、蝦皮購物、露天拍賣等)合作,已下架1萬256件,下架率達96.9%。另針對境內、外違法網站,已請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執行停止解析計837件(含凍結境內網域名稱34件),未來仍持續與平台業者合作,以避免我國人透過該管道接觸或購買電子煙等違法產品。並呼籲呼籲青少年及民眾,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以遠離菸品危害,守護自己與家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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