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後還要補打疫苗嗎?莊人祥:建議確診3個月後要補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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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建議確診者可自發病日或確診日起3個月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 COVID-19 疫苗(圖/指揮中心建議)

▲建議確診者可自發病日或確診日起3個月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 COVID-19 疫苗(圖/指揮中心建議)

國內今年本土確定病例已破385萬人,針對這些確診過的民眾要不要再打疫苗,指揮中心今(27)日也與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討論確診者的接種事宜,指揮中心表示,經專家討論後,建議確診者可自發病日或確診日起3個月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COVID-19 疫苗。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針對新冠確診者的疫苗接種,今日專家討論後有三大重點:

一、無論先前是否具 SARS-CoV-2 感染史,建議應依各廠牌應接種劑次,完成COVID-19疫苗基礎劑及追加劑接種。

二、現有資料顯示,延長SARS-CoV-2感染後接種COVID-19疫苗之間隔,可增加接種疫苗後誘發之免疫保護力,且感染後短期間重複感染機率較低,爰建議確診者可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3個月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 COVID-19 疫苗。

三、確診者若已無急性症狀且符合解隔條件,如符合下列情形,可經醫師評估適宜接種後,完成尚未完成之COVID-19疫苗劑次:

1.因工作需求、工作性質等原因導致感染風險可能增加。

2.免疫力/免疫功能低下導致感染風險增加。

3.因應入境其他國家時疫苗接種紀錄查核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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