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最後一哩路/國外10張安樂死門票只有4人入場…台灣仍待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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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立芸/專題報導

凝聚社會共識,安樂死在台灣能否合法化的關鍵。(圖/記者戴華辰攝影)

▲凝聚社會共識,安樂死在台灣能否合法化的關鍵。(圖/記者戴華辰攝影)

安樂死有沒有可能在台灣合法化?關鍵在於凝聚社會共識。然而,社會要有共識,必須對人生的最後一哩路該怎麼走,抱持更開放的態度。同時,也應該借鏡安樂死合法化國家的經驗,才能做出更好的判斷。

「國外的經驗,10個拿到安樂死門票,真正走到安樂死的只有4個,為什麼有6個不走?因為他知道說,有安樂死(選擇)的時候,當我知道我已經不行,或者我痛到不想忍的時候,我就可以使用這個,所以它是種保險的概念。」致力於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的律師紀岳良認為,如果民眾多了解國外的經驗,對安樂死這項議題,將會有全新的看法。舉例來說,申請到安樂死的許可,並不代表最後這些申請人就一定會走這條路。也有人以為,安樂死會讓弱勢族群「被迫」劃下生命終點,但根據荷蘭、比利時的經驗看來,多數是社經地位較高的民眾會做的決定。

紀岳良認為,安樂死與安寧醫療,都是一種選擇。台灣身為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應該要讓人民有自主權,而提供選擇是國家的基本義務。「如果你相信生命自主,也有勇氣,你就走安樂死。如果不是,那你可以走安寧醫療。」他也表示,安樂死能彌補台灣現行制度的不足,幫助一群即將死亡,或者被不治之症折磨的很痛苦的人,找到一個出口。「他們可以明確的來過自己的餘生,然後尊嚴的走。」

臺大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主任孫效智,則認為以台灣的現況看來,談論安樂死合不合法,為時尚早。主因是,目前可以合法安樂死的國家,都是先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利法》兩項立法後,最後才來討論安樂死。孫效智認為,應該優先找出既有制度改善的空間。「國家法治的發展,應該是一步一步來,目前我是覺得安樂死的議題,還需要更多的社會共識。」他也建議,安樂死如果未來有一天合法化,不一定要另立新法。「他們可以掛在《病人自主權利法》裡面…國家法律已經多如牛毛了,沒有必要弄那麼多的法。」

而律師紀岳良,則想從法律專業出發,為安樂死合法化的道路另闢蹊徑。「譬如說,協助久病的家人結束生命,在現今台灣會被判刑。這個情況下,或許可以藉由聲請憲法法庭的釋憲,去宣告協助自殺這件事情是違憲的,進而在憲法法庭判決中,要求立法院訂立安樂死的法條,這是一個途徑。」因為目前公投和立法途徑,都遇到瓶頸。紀岳良召集法界、醫界的有志之士,成立臺灣生命自主權利促進協會,目前正蒐集相關個案。預估從個案確認、聲請釋憲,到審理流程結束,得花三到六年不等的時間,才能揭曉這條途徑,是否為台灣安樂死合法化的正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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