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校長不等篩檢跑千人宴 莊人祥:最高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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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嘉義縣長趴趴走,莊人祥表示若違規,最高可罰1.5萬罰鍰(圖/資料照片)

嘉義市圍繞著案21792的喜酒案群聚持續擴大,其中一名確診者為秀林國小校長,但校長被匡列採檢後不待結果出爐,竟參加嘉義縣長翁章梁,立委陳明文等民意代表出席的千人辦桌活動,引發爭議。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目前會確認該名個案是否被匡列為密切接觸者,抑或僅為建議篩件個案,若違規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到1萬5千元罰鍰,嘉義稍早也已開出1.5萬罰鍰。

嘉義婚宴群聚案已累計6例確診個案,昨日其中一位確診者為嘉義縣秀林國小的校長,震驚當地。地方媒體報導指,該名校長被匡列採檢後不待結果出爐,竟參加嘉義縣長翁章梁,立委陳明文等民意代表出席的千人辦桌活動恐遭衛生局開罰。這也讓民眾想了解,遭匡列為採檢對象的民眾,是否可在結果未出爐的情況下跑攤?

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目前針對採檢者,有幾2種情形,一種是密切接觸者框列對象採檢;以及非密切接觸者,的非匡列對象採檢。

莊人祥表示,密切接觸者的隔離者在採檢後,依規定須隔離7~10天,完全不能到社區活動,包括聚餐;非密切接處者,則有2類情況,包括採檢後被列為自主健康管理者,但也有種情況則是醫師建議後自行採檢的對象。

以嘉義校長的情況來說,若為採檢後需要隔離或是被列為自主健康管理的對象,在採檢後一律不能到社區從事聚會或聚餐。

但若為醫院建議的「自我健康監測」採檢對象,目前則改由醫院提供「採檢後應注意事項」,包括採檢後3天內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且外出時,應全程佩戴醫用口罩等,沒有強制規定。

莊人祥說,目前還要請衛生局釐清詳細情況,與當事人說明,若確定違反自主健康管理或隔離規定,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千到1萬5千元罰鍰。嘉義稍早也宣布已開出1.5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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