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上架首日即下架!加熱菸合法上市,今(17)日連鎖超商已開始販售加熱菸及吸食器具。有民眾反應超商賣的加熱菸並未顯示尼古丁、焦油含量。對此,國健署晚間向《三立新聞網》表示,將進一步與「製造及輸入業者」詢問了解情況,加熱菸產品外包裝如未依規定標示,最高可罰500萬元罰鍰。不過,國健署深夜發出聲明,業者今日上架8項菸品容器,即菸草柱外包裝,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依法必須全數下架。
衛福部國健署日前通過美國、日本2家加熱菸業者、共14個品項與4款組合元件可以上市,最快本月中販售。其中一家今日已正式開賣。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與北市衛生局率團突擊檢查,隨機到3家店了解菸品販售情形。在其中1家店發現業者將傳統紙菸、加熱菸區隔展示,有凸顯產品的問題,恐讓顧客特別發現這裡有販售加熱菸,要求店家改善,並向總公司反映。
不過上市首日,有民眾向《三立新聞網》反應,發現所去北市信義區某連鎖超商,看到所賣的加熱菸「並未顯示尼古丁、焦油的含量數據」,由於超商分佈點甚廣,憂心是否會誤導民眾且有違法疑慮。
對於加熱菸尼古丁、焦油疑未顯示含量,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晚間回應記者,有關菸品容器之尼古丁、焦油標示,應依據菸害防制法之「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規定辦理。若加熱菸產品外包裝如未依規定標示,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可開罰500萬元罰鍰。

國健署今日晚間近10時發出「菸品容器應依法標示尼古丁含量」新聞聲明,針對市售加熱菸產品,國民健康署經與販售通路確認,某業者8品項菸品容器均未標示尼古丁含量。國民健康署已通知販售業者全面下架。
國健署說,菸品容器之尼古丁、焦油標示,應依據菸害防制法之「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規定辦理。加熱菸產品外包裝如未依規定標示,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處500萬元罰鍰,並令其限期回收或退運。
「核准上市之加熱菸就是菸品!」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加熱菸若包裝未顯示尼古丁、焦油含量就是違法。依《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二項規定,菸品容器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呼籲政府應快亡羊補牢、加強查核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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