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菸防法》預告期過短挨轟!國健署3點聲明盼處理亂象「無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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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民團期盼的菸防法修法總算上路,但也引發爭議。(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民團期盼的菸防法修法總算上路,但也引發爭議。(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菸害防制法》(菸防法)修正案2月15日才由總統府正式公告上路,衛福部同步公告將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的公告期定為7天,沒想到就在公告期剛屆滿後,就有立委跳出來指稱,為了貪圖巨大商機,立法院淪為菸商的棋盤,痛批國健署此舉是逃避國會監督。對此,國健署今日表示,電子煙與新類型菸草產品(含加熱菸)與其必要之載具,因缺乏法源管制,難以取締查處、考量情況特殊、以及對指定菸品之審查無預設立場等3點,故將本辦法草案預告期縮短為7日。

據悉,總統府於2月15日公告新菸防法,母法實施日待行政院公布,除母法以外還有8項相關子法,衛福部國健署於同日公告子法「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草案,但有別過往草案預告期60天,國健署僅開放7天讓各界陳述意見,該草案預告期已於2月22日截止。

教育部也在近日發函各大專校院,要求2月底之前撤除校園內的戶外吸菸區,所有校園出入口則需標示全校禁菸,教職員工有責任勸阻在校內違規吸菸者。

國健署今日傍晚發布新聞資訊,針對縮短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草案預告期,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案經總統112年2月15日修正公布後,正式施行日期正待行政院發布。並以以下3點說明:

一、社會各界關切目前在實體店面或網路氾濫的電子煙、新類型菸草產品(含加熱菸)與其必要之載具,因缺乏法源管制,難以取締查處,故本法有盡速施行之必要。

二、為本法施行日起,可立即查處目前於實體店面與網路商家販售之類菸品(含電子煙)及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含加熱菸),故衛福部必須於本法施行日起同步發布施行本法第7條第1項公告指定之菸品(包括加熱菸),及依本法第7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而依法制作業規定,考量情況特殊,故將本辦法草案預告期縮短為7日,係為利本法盡速推行。

三、國健署非常感謝各界在預告期間對本辦法草案提供的寶貴意見,將審慎評估、綜合考量。為維護國人健康,對指定菸品之審查,無預設立場,尊重專家審查結果,也無時間表。

國健署長吳昭軍昨受訪時也說,國健署有8個子法需公告,希望及早處理新型菸品亂象、保護國人健康,因此將預告期縮短為7天,請社會大眾諒解。國健署表示,縮短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預告期,完全依照相關規定,待《菸防法》修正施行後,會透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執行管理,審查沒有既定立場與時間表,會維護國人健康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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