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怎麼這麼小」?女教授揭婦產科名醫性騷卻未成案 台大醫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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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 6/5 17:46 發稿 |17:46 更新:台灣大學說法】

台大醫院表示當時此案經過正式受理及調查並召開委員會審議(圖/記者陳弋攝影)

▲台大醫院表示當時此案經過正式受理及調查並召開委員會審議(圖/記者陳弋攝影)

國內的「#MeToo」運動越演越烈,台大醫學院教授黃韻如,最近也於臉書自曝2005年也曾於台大醫院遭某婦產科教授疑似言語性騷擾,「對方在我站在他背後觀摩他開刀的實況時,說出 「今天怎麼這麼小」的評論,」意指他無法從背後感知我的胸部大小)」。當時曾提報性騷,但最後卻未能成案。對此,台大醫院強調,當時此案經過正式受理及調查並召開委員會審議,目前也依《勞基法》將申覆期從原本的10天,延長到20天。

國內的「#MeToo」運動持續發酵,台大醫學院教授黃韻如,日前也公開了一封她於2022年8月22 日寫給台大性平會的一封信。透露於2005年曾於台大醫院遭某婦產科教授疑似言語性騷擾。

信中指出,「2005年,我當時仍是台大醫院的研修醫師,在一次開刀房的工作中,遭到OOO教授以言語進行口頭的性騷擾霸凌,對方在我站在他背後觀摩他開刀的實況時,說出 「今天怎麼這麼小」的評論 (意指他無法從背後感知我的胸部大小),我與夫婿XXX醫師 (當時任職於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便對醫學院婦產科OOO教授提出性騷擾申訴。」

「我當時認為OOO教授以具有性意味之言詞,對我造成冒犯性之工作環境,干擾我的人格尊嚴。而開刀房中的工作環境,雖然同時有多位其他工作同仁在為病患進行手術,但每位工作同仁戴著口罩,說話的聲音傳播是侷限在同在手術檯上近距離的數人之間,當時舉證十分困難,委員會無法找到其他同仁能夠證實我的申訴內容,因此最後以查無實證而結案。」

「因此,雖然《兩性工作平等法》對於性騷擾有清楚的定義,但在實際的工作場域上,因著工作的特性,若申訴內容是對方以言語進行口頭的性騷擾,並沒有任何身體的侵犯,在成案上更加困難,很容易淪為各說各話。當時台灣社會性平意識的進步不比今日。當年我的案子的處理若以今日的標準來說,是粗糙的」。

對此台大醫院今(5)日表示,黃教授當年的案子有經過正式受理及調查並召開委員會審議,申訴評議決定書當時也送交,當時醫院並沒有不處理。

台大醫院也公布於2022年10月3日制定的「醫院工作性騷事件處理及應變作業」若同仁於工作場所遭性騷擾,可立即以非刺激性言語制止騷擾行為或大聲呼救,可由駐衛警通報主管或現場同仁確認騷擾者身分,並由主管安撫及關心被騷擾同仁,也將立即通報駐衛警調閱監視器並備份留存。並暫時調整雙方工作場域,詢問當事者報案意願,將可協助向醫院性騷擾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提起申訴,並陪同前往警局備案。將由院內性騷擾案行政流程與性騷擾案件司法流程同步審查。

台大醫院表示,過去性騷事件申覆期限10天跟現行法規規定的20天不同,是依據的勞動部訂定發布的《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在91年規定之申覆期限是10天,後來勞動部在101年修法時改為20天。

台大醫院表示,台大醫院近年致力於推動職場的性平及友善環境,確實處理同仁性平事件申訴案外,積極輔以申訴員工關懷及全體員工防治教育宣導。所做的努力有:
一、申訴處理: 依據與時俱進的法規,制定並改善通報及輔導流程,確實處理同仁性平事件申訴案,給予同仁暢通友善的申訴管道。
二、持續關懷,案件處理同時,亦持續給予員工心理及情緒面之支持及關懷,適時提供本院臨床心理中心資源,進行相關諮商及輔導,即時並持續給予申訴人心理支持,提供院內外諮商資源,協助員工心理復原。
三、預防教育:每年開辦各類性騷擾防治及性平教育訓練課程,宣導性平觀念,製作性騷擾防治宣導簡報,於本院重要及大型會議進行宣導,錄製防治宣導短片,除列入新進員工訓練學程外,並於職工座談及主治醫師座談會等重要場合播放宣導,期加深所有同仁及單位主管對性騷擾防治之觀念。

台大醫院將持續努力,致力於讓員工在性別友善的環境工作。

台大校方表示,校園及職場內任何違反性別平等的言行都無法被容忍。台灣大學如接獲任何性平案件通報或檢舉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規範進行調查與處置。基於法規保密規定,無法針對個案對外說明。

▼台大醫院工作性騷事件處理及應變作業(圖/台大醫院提供)

台大醫院工作性騷事件處理及應變作業(圖/台大醫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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