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裝無糖飲品」免徵貨物稅 學者力挺但「憂1事」:4大因素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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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財委會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罐裝無糖飲料擬納入免徵貨物稅。(示意圖/資料照)

▲財委會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罐裝無糖飲料擬納入免徵貨物稅。(示意圖/資料照)

天熱喝飲料,不少人都會選擇有糖,引發健康問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增進國民健康,新增設廠機制的無添加糖飲品免徵貨物稅。對此,學者以民眾健康角度支持,但得確保價格具有誘因避免執行上困難,並直言減糖仍仰賴「公民團體積極倡議」等4大因素才是關鍵。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表示,根據統計全球肥胖率已由1990年的25%上升至目前的43%;在台灣,18歲以上成人過重及肥胖率達50.8%。每2個人就有1人體重過重;而據國健署民國106至109年「國民營養健康調查」,7至18歲兒童及青少年過重及肥胖率介於26.7%至30.6%,平均約每3名兒童及青少年中就有1人有過重或肥胖的情形。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等人日前提案修法,主張喝得健康不該被課稅,未來無糖飲料應該免稅。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8日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鑒於含糖飲料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還可能引發一連串健康問題,朝野立委經討論,一致決定將罐裝無糖飲料,納入免徵貨物稅。

現行條文規範設廠機制的飲料品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純天然蔬菜汁免稅。初審條文則新增「飲料品無添加糖者」免徵貨物稅,增加國民購買意願,進而達到增進國民健康的目的。

財委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無添加糖飲料品免徵貨物稅後,為使廠商將減稅利益回饋消費者,請財政部依進口及產製完稅價格級距,提供飲料品課徵之貨物稅及營業稅稅額,並請產業主管機關會同消保機關(構)或團體,追蹤廠商有無將減稅利益回饋給消費者。

北醫大保健營養學系主任夏詩閔支持無糖飲品免稅,但後續推動民眾減糖仍仰賴4大關鍵因素。(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北醫大保健營養學系主任夏詩閔支持無糖飲品免稅,但後續推動民眾減糖仍仰賴4大關鍵因素。(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台北醫學大學保健營養學系主任夏詩閔昨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含糖飲料與無糖飲料稅收上面有差異,在國外其實行之有年,據他印象美國部分州別如佛州,曾透過公民團體倡議通過,實施過無糖飲比較便宜、含糖比較貴等類似政策。

徵收「糖稅」能否能打擊肥胖,有醫師認為幾乎所有人天天都在攝取糖類,難以透過提高價格降低民眾食用意願。如今台灣選擇逆向而行,以無糖飲品免徵貨物稅模式,夏詩閔認為執行上仍可能面臨困難,必須確保價格具有誘因。當免稅無糖飲料明顯比含糖飲料便宜,消費者才有可能願意選擇,因此需與廠商達成價格下調的共識,才能真正朝促進健康方向推動。

夏詩閔說,過度糖分攝取與多種慢性疾病密切相關,就學者角度而言仍鼓勵民眾選擇無糖飲料,對健康有正面幫助,支持無糖飲品免稅。若未來罐裝無糖飲品免稅順利三讀通過,後續推動民眾減糖仍仰賴4大關鍵因素:包含公民團體倡議、與廠商充分溝通協調說明、消費者教育改變購買行為與加強營養教育。若因此帶動含糖飲下降變少,或許未來國人健康上會有正面回饋,但仍須視後續執行狀況才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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