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最後一哩路/癌末父哭求「什麼時候可以過世…」紀岳良盼安樂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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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立芸/專題報導

紀岳良認為,人不應該在臨終前承受無謂痛苦,安樂死即為具體的實踐方式。(圖/記者戴華辰攝影)

▲紀岳良認為,人不應該在臨終前承受無謂痛苦,安樂死即為具體的實踐方式。(圖/記者戴華辰攝影)

「我爸爸發現癌症的時候,已經是肝癌末期。我為什麼知道嗎啡不是萬靈?因為在他身上,我看到嗎啡不能緩解他的痛苦…曾經問我說,他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過世?」即使父親已經過世多年,律師紀岳良談起這段往事,語氣還是相當沉重。從發現罹病到離開,其實只有短短的三個月,但看著父親在這段時間受到的煎熬,他決定踏上推動安樂死合法化的道路。

「我覺得,如果他在那個當下,他可以選擇安樂死,他會選擇安樂死。我也會覺得,他應該要享有這樣子的待遇。」紀岳良的父親當時曾在醫師評估下施打嗎啡,但最終未能完全免除痛苦,還帶來不少副作用。

在紀岳良看來,台灣的安寧緩和醫療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它不能解決你所有的痛苦,它也不能解決你的失尊嚴。更重要是,實際上安寧病房也不是你想要就有。病房數量,也沒有我們想像中的多。」當時,紀岳良的父親曾經住過安寧病房,但他身為家屬,認為設計上並不符合需求。「它就是把一般的病房稍微改一下,鋪塑膠的木地板,然後外面有一個看起來好像有點溫馨的待客區,病房裡面還是一張張病床。從家屬的角度來看,我要怎麼好好的陪伴他?」

紀岳良主張,如果現行安寧緩和醫療無法完全解決病患的苦痛,擁有民主自由的台灣,應該讓人民有自主權,在安寧緩和醫療與安樂死之間做出選擇。「如果人生不如死的時候,為什麼他不能死?如果可以肯定說,人不應該在臨終前承受無謂痛苦的條件下,最具體的實踐方式就是安樂死,彌補了現在有一群人因為病痛、痛的要死,可是他卻走不了,幫助這一群忍受病痛折磨的人,可以盡快的解脫、尊嚴的走。」

台灣安樂死合法化的進展緩慢,紀岳良認為有兩個原因:「一個是現今醫療跟公衛體制的主流是反對的,第二件事情是健保,因為健保讓大家可以用比較少的代價使用醫療資源,可是相對導致很多人、很多資源被用在延命上。」學法律出身的他,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了「台灣生命自主權利促進協會」,期待安樂死合法化之路,能另闢蹊徑。「我們希望可以收集一些個案,(尋求)憲法法庭宣告現行制度違憲。譬如說,藉由宣告協助自殺的這件事情的違憲,要求立法院要訂定安樂死條例,快則三、四年,慢則五、六年都有可能。」紀岳良相信,只要開始,永遠都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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